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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2年01月14日17:32(北京时间)

“第9次中日经济研讨会”特稿:入世与中国的国际竞争力(6)

    关于进口限制问题

    最后,想谈谈日中两国的经济磨擦问题,特别是目前的农产品贸易争端问题。之前,日本决定对中国的大葱、鲜蘑菇、蔺草席3种农产品实行紧急进口限制。对此,中国政府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的汽车、手持和车载无线电话机、空气调节器加征税率为100%的特别关税。于是产生了日中两国之间的贸易争端。目前,两国政府正就这个问题展开协商。

    本来进口限制是WTO规则(GATT第19条)所允许的措施。虽然日本作为WTO成员国,遵循该规则慎重地办理了相关手续。但是,作为主要进口国的中国之所以采取报复措施以牵制日本,可能是考虑到日本今后是否会对其它产品也滥用进口限制措施。如果日本像中国所担心的那样,滥用贸易保护措施,那么,在中国市场乃至整个国际市场,以自由贸易为国策的日本的形象将大打折扣。因此,日本启动贸易保护措施,必须十分慎重。而且,日本必须尽快着手相关行业的结构调整,以取代启动进口限制。结构调整措施也是WTO规则中规定的一种义务。

    另一方面,中国采取的对抗性措施也明显违反WTO规则,不得不说存在很多问题。但是,中国目前尚未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所以不会受到国际法的责难。中国认为对日本产品采取的对抗性措施符合国内法律(进出口关税条例第6条),是正当的。不过,在中国面临入世即将得到全世界祝福的时候,由于采取违反WTO规则的报复性措施,中国的国际形象也受到一定影响,真是非常遗憾。11月8日日本采取的临时进口限制措施到期后,日本政府将正式启动贸易保护措施暂时搁置一边,与中国政府展开了谈判。而中国政府却还在继续实施其对抗性措施。既然日本方面将对付中国对抗性措施的对策搁置一边,中国方面是否也应该暂时放弃实施其对抗性措施呢?

    总之,随着经济关系的密切化,今后日中两国之间的经济磨擦也会像日美关系那样,不可避免地增加。对这种经济磨擦,两国政府和民间团体应该共同努力,尽量通过双方的协商解决。中国即将成为WTO的第143个成员国,所以在日中两国通过协商无法解决、发生经济纠纷时,双方按照WTO原则各抒己见也是非常重要的。最为重要的是应该像这次一样,按照经济规则冷静地解决经济纠纷。日中双方都有必要引起注意,切忌将经济纠纷与政治问题混淆,切忌因经济问题而影响整个日中关系。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全文完)

    人民网日本版200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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