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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7年07月09日09:35

日本首相选举

 

 
  日本宪法规定,日本实行以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日本首相正式名称为内阁总理大臣,为日本最高行政首脑。日本议会泛称国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唯一立法机关,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组成。

  日本首相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经由执政党推选,国会投票选举产生。但当没有一个政党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时,便会出现几个政党联合执政的局面。这时便由几个联合执政的党联合推选首相候选人,经国会议员选举产生首相。

  现今日本国会虽是由自民党及公明党组成的联合政府执政,但作为执政联盟中最大的党派,自民党总裁常常会顺理成章地成为新任首相。所以,自民党总裁选举如今往往就成为了日本首相选举。日本现任首相安倍晋三在2006年9月20日,日本自民党选举中以绝对优势当选自民党总裁后,在9月26日举行的国会选举中就顺利当选第90任首相。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07-07-09 第08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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