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16:55 来源:中国网
日本终于开始实施“档案管理员”资格认定,此举将会充实日本的公文管理制度。 |
据日本NHK网站29日报道,日本终于开始实施“档案管理员”资格认定,这晚于海外,因此日本政府认为,此举将会充实日本的公文管理制度。
在美国等海外国家,就像图书馆有图书管理员、博物馆有馆内工作人员一样,行政机关也应有档案管理员,而这些工作人员作为公文保管的专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日本并没有规定需要设定档案管理员这一职位。
为此,由公文管理专家组成的“日本档案馆学会”开始导入独立认定档案管理员资格的制度,在今年有38人获得认定,得到“认定档案管理员”的资格。
审查过程中,在各地 档案馆担任过公文的保管和公开工作;或者为了管理重要档案而专门学习过相关的外交史和历史学知识:这些将成为重要采分点。
学会呼吁相关人员积极参加认定,并希望日本的档案管理能够接近美国的标准。
日本档案馆学会副会长石原一则表示,“在日本,档案管理员明显不足,而这也成为管理档案时发生种种问题的原因之一。就连在档案管理法实施后,档案管理员也没有被明确定义,因此想要以学会的力量推进制度的健全。”
档案管理员养成机构
档案管理员是指保存和运用文件、影像、电子数据等各种资料、公文的专家。
为此,档案管理员需要掌握收集保存历史文献、并从大量公开的行政文件中找出需要资料的能力。东京大学于5年前便开设了培养档案管理员的“档案学专业”。现在学习该专业的约有20余人,主要是自治体档案馆的职员和专门管理档案的民间企业的职员等社会人员。
一位男性学生表示,“档案保管员这一职位还未被社会所认知,因此我觉得需要认定制度。”
另一位男性学生表示,“就算是企业,也需要拿出证据说明。而且在行政方面,档案管理制度也非常重要。如果没有正式的认定管理机构,是无法在国际中抢占先机的。”
大学教授保坂裕兴表示,“不只是得到学位,如果能得到学会的认定,也能够对就职有益,我觉得非常好。”
将推进专职的确立
关于特定秘密保护法的讨论中也包括如何保管和公开公文,接触秘密认定、客观判断什么事应该保存等相关的专家备受瞩目。
但是,和美国相比,在日本,档案管理员并非专职。并且,日本档案馆协会也是于9年前才成立的。
日本档案馆学会副会长石原一则表示,“20年前,在美国国立档案馆,我听到档案管理员一职,美国居然有如此大规模的工作人员,这使我感到震惊。与之相比,在日本10年前,在大学连相关专业都没有。”(姜茹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