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綜合報道】據《今日日本》14日報道,日本愛媛縣鬆山市一名公務員在工作期間擅自離崗663次,隻為到健身房鍛煉和泡溫泉。市政府經調查核實,最終解雇該員工並勒令其退還曠工期的全部薪水。
55歲的河野和司是鬆山市的一名公務員,去年8月被人匿名舉報頻繁曠工。市政府調查發現2021年4月至2024年11月,河野在上班期間經常騎車前往市內一家健身房,離崗時間累計達到658小時,相當於每次外出“摸魚”約1小時。河野辯解稱:“我的手臂容易麻木,所以去健身房做伸展運動、泡溫泉以緩解症狀,這樣做確實有些過分,在此向廣大市民道歉。”
據悉,河野已於去年12月被市政府正式解雇,且根據其不在崗時間需退還176.8萬日元薪水。此外,負有監督責任的4名上級主管也遭到訓誡處分。鬆山市市長野志克仁表示:“我們對此深表遺憾,並將不斷努力強化服務紀律,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針對該行為,日本輿情普遍認為日本公務員群體特權意識過剩,且管理鬆懈的問題被長期忽視,有人直言“上班時間去健身房是對國民的背叛”。但也不乏共情的聲音,有人考慮到該事件因公務員健康問題引起,建議職場持續改善工作環境和員工福利。(青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