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南京照相館》背后:南京大屠殺案“京字第一號証據”發現始末

2025年07月28日08:40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電影《南京照相館》背后:南京大屠殺案“京字第一號証據”發現始末

  新華社南京7月27日電(記者蔣芳)電影《南京照相館》正在熱映,銀幕之中的故事沉重無比,銀幕之外的真實歷史卻遠比電影更加殘酷。影片故事取材於南京大屠殺期間日軍的真實罪証影像,兩位年輕人接力守護,讓罪行昭然若揭,讓歷史永不磨滅。

  在影片《南京照相館》中,故事發生的重要場景被放置在“吉祥照相館”。其原型是華東照相館,位於南京市長江路估衣廊一帶。

  1937年12月,侵華日軍佔領南京時,十五六歲的羅瑾在華東照相館做學徒。1938年1月的一天,一個日本軍官送來兩卷膠卷,羅瑾在沖洗時發現,竟然都是日軍屠殺中國同胞、奸淫婦女、搶劫等暴行的現場畫面。為了保存罪証,他冒著生命危險悄悄多洗了幾十張,又用硬紙自制了一個小本子,選取了16張裝訂成冊。

  作為南京大屠殺案“京字第一號証據”的日軍暴行相冊。新華社發

  相冊原件如今收藏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日軍一直試圖封鎖掩蓋在南京的屠殺暴行,羅瑾深知其中的危險,但他還是選擇死守秘密。”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工作人員說。

  1940年,迫於生計的羅瑾離開了照相館,進入位於毗盧寺內的汪偽政府交通電訊集訓隊學習。安全起見,他把相冊從家中轉移到集訓隊宿舍的床板下。

  1941年初的一天,偽憲兵突然在寺內進行大清查,羅瑾情急之下把相冊藏在毗盧寺廁所牆洞裡並用泥漿糊上,隔三岔五地去檢查。然而幾天后,相冊不翼而飛。

  血証如果被日軍發現,必將招來殺身之禍。為防意外,羅瑾逃離了南京,輾轉多地,后隱居在福建大田縣,在當地開了一家“上海照相館”。

  1941年,與羅瑾一同在毗盧寺參加培訓的吳旋無意間發現了草叢裡有一本冊子,他撿起一看,竟然是一本日本兵屠殺、侮辱中國人的相冊。

  “這是罪証,絕不能落到日本人手裡。”雖然知道藏匿相冊很危險,但彼時吳旋心中隻有這一個念頭。他看見寺廟裡有一尊坐佛的底座有個裂縫,就悄悄把相冊藏了進去。

  此后,吳旋每天夜裡站崗或上廁所時,總要偷偷摸一摸,確認相冊還在。培訓結束離開寺廟后,他又將相冊珍藏在他隨身小箱的最底層,也將秘密深埋心底。

  吳旋向南京市臨時參議會提交的“為呈獻南京大屠殺案敵寇罪行照片事”呈文。新華社發

  1946年,南京街頭貼出布告,號召市民們檢舉侵華日軍在南京犯下的罪行。吳旋找出塵封已久的相冊,交給了南京市臨時參議會。他在“為呈獻南京大屠殺案敵寇罪行照片事”中寫道:“(抗戰)勝利以來,此十六張照片始得重睹天日,今聞貴會有搜集敵寇罪行、偵訊戰犯用,特將該項材料檢出,請代送有關機關,使殘暴敵寇得以明正典刑。”

  1946年2月,中國在南京設立軍事法庭,對侵華日軍戰犯進行審判,史稱“南京審判”。南京大屠殺案主犯、原日軍第六師團長谷壽夫被引渡到南京接受審訊,但老奸巨猾的谷壽夫百般抵賴,拒不認罪。

  羅瑾、吳旋接力保護的相冊被編號為南京大屠殺案“京字第一號証據”,原因是這些照片都出自侵華日軍之手,堪稱鐵証。

  鐵証面前,谷壽夫不得不低頭認罪。南京市臨時參議會在1946年11月《關於協助調查南京大屠殺案經過概述》中提到:“谷壽夫被偵訊時,曾見面色變,慌亂不能自持。”1947年3月10日,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判決:“谷壽夫在作戰期間,共同縱兵屠殺俘虜及非戰斗人員,並強奸、搶劫、破壞財產,處死刑。”1947年4月26日,谷壽夫被押赴南京雨花台執行槍決。

  20世紀90年代,羅瑾(左)和吳旋(右)在南京重逢時拍下的合影。新華社發

  1995年6月的一天,羅瑾與吳旋在南京重逢。直到此刻,兩位老人才完整知曉這本相冊背后所有的風雨波折。

  “這不僅是一本相冊,更是一個民族不能忘卻的記憶。”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館長周峰表示,檔案是歷史記憶的重要載體,羅瑾和吳旋保存的16張日軍拍攝的暴行照片,作為法庭審判的重要物証,具有不可替代的歷史價值。南京大屠殺歷史不容篡改和否認!

(責編:許文金、張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