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日本大使館發布調整赴華人員行前檢測及申請健康碼政策相關要求

2022年02月19日09:35  來源:中國新聞網
 
原標題:駐日本大使館發布調整赴華人員行前檢測及申請健康碼政策相關要求

中新網2月18日電 據中國駐日本大使館網站消息,根據疫情形勢及主管部門要求,現對搭乘2022年2月28日(含)之后航班自日本赴華人員的檢測方式調整為登機前第7天進行1次核酸(PCR)預檢測,登機前3天內再在兩家不同機構分別進行1次核酸(PCR)檢測(須間隔24小時以上,以下簡稱“交叉雙核酸檢測”),原“預檢測+雙檢測”不再實施。

調整后的申請全流程:①登機前第7天1次核酸(PCR)預檢測→②7天自我健康監測→③登機前3天內在不同機構交叉雙核酸(PCR)檢測→④取得全部陰性檢測結果→⑤登錄系統申請健康碼→⑥值機。

參考范例:如搭乘3月10日航班,須於3月3日進行1次核酸(PCR)預檢測,3月3日-9日逐日如實填寫《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7天)》,3月7日-9日進行交叉雙核酸(PCR)檢測,3月9日20:00前在線提交申碼資料申請健康碼。

當前駐日使領館僅為乘坐日本至中國大陸直飛航班的乘客審發健康碼,請行前認真閱讀以下操作說明和注意事項,合理安排行程計劃。

一、操作說明和注意事項如下:

(一)關於檢測機構

行前檢測均須在駐日使領館指定檢測機構實施。使館指定檢測機構名單。根據2021年度指定檢測機構綜合服務水平,使館推薦選用指定名單中前10家機構。(各領館指定檢測機構名單,請登錄各領館網站查閱。)

請注意:

1、部分原指定檢測機構已退出,但其於2022年2月27日(含)前出具的檢測報告仍然有效。

2、登機前3天內交叉雙核酸(PCR)檢測必須在同一領區內兩家不同指定檢測機構進行。

3、登機前第7天核酸(PCR)預檢測的檢測機構可以跨領區選擇,亦可與登機前3天內交叉雙核酸(PCR)檢測兩家機構中的任意一家一致。

上述指定檢測機構按照當地法規運營,與駐日使領館沒有任何經濟關系,其收費標准也與駐日使領館無關。請了解收費標准、付款方式等信息后自行選擇。各指定檢測機構的檢測效率、工作時間、節假日接診與否、預約方式等各有不同,建議事先預約確認。

(二)行前檢測和健康監測的具體要求

1、預檢測:登機前第7天進行一次核酸(PCR)預檢測,時間按“航班日期-7”計算。例如:搭乘3月10日航班,須於3月3日進行預檢測。

2、自我健康監測:自預檢測採樣日起進行7天自我健康監測,並逐日如實填寫《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7天)》至登機前一天。

3、交叉雙核酸(PCR)檢測:登機前3天內在兩家不同指定檢測機構進行2次核酸(PCR)檢測,2次檢測須間隔24小時以上。例如:搭乘3月10日航班,須於3月7日-9日間,相隔24小時以上在兩家不同指定檢測機構進行2次核酸(PCR)檢測。

4、注意事項

(1)所有檢測結果均須為陰性,並取得統一格式的檢測証明。

(2)領取檢測証明時,請注意檢查是否為指定格式,並現場核對姓名、護照號、出生日期、聯系電話等信息,並確認檢測機構是否蓋章簽名,如有誤應及時更正。

5、參考范例

如搭乘3月10日航班,須於3月3日進行1次核酸(PCR)預檢測,3月3日-9日逐日如實填寫《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7天)》,3月7日-9日間進行交叉雙核酸(PCR)檢測,3月9日20:00前在線提交申碼資料申請健康碼。

(三)在線提交資料

1、申碼資料

請事先准備好以下資料的清晰照片、掃描圖或截屏。

2、申碼通道

(1)微信小程序(僅中國籍):使用微信掃描以下二維碼登錄“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序,如實填報相關信息並上傳各項所需資料。

(2)網頁版(中外籍均可):掃描以下二維碼或搜索https://hrhk.cs.mfa.gov.cn/H5/登錄“防疫健康碼國際版”網頁版,如實填報相關信息並上傳各項所需資料。

?3、注意事項

(1)您填報的信息將用於審核工作,並體現在健康碼上,請務必如實、准確填報。

(2)在申報各環節,請確保姓名、出生日期和証件號碼准確無誤並與所持証件一致。同時持有多本出入境証件的旅客,請以入境中國大陸時使用的証件為准。港澳台居民使用旅行証/回鄉証/台胞証均可。

(3)在系統中填報的“檢測機構”和“檢測採樣日期”,應以距離登機最近的一次核酸(PCR)檢測為准。

(4)提交各項資料時,如無資料相對應名稱的上傳通道,可選擇系統內任一上傳通道提交。例如,登機前第7天的預檢測陰性証明和《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7天)》可在“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証明”的上傳通道提交。

(5)提交申請后,如發現因操作失誤或其他原因未能正確提交申請,可進入申碼系統,點擊“重新申報”,並按提示操作。“重新申報”操作最多可進行2次,完成重新申報后,使領館會根據您最新申報情況進行復核。復核順序由系統自動生成,無正當理由“重新申報”會影響審核進度,請謹慎操作,切勿反復測試提交。

(四)全量核實審批

1、審發健康碼前,駐日使領館將全量核實檢測証明的真實性,必要時將向指定檢測機構核實情況,並視情要求申請人重新採樣檢測。

2、赴華航班較多,根據航班數量及乘客總數,審核時長不一。駐日使領館周末、節假日均正常審核健康碼。提交申請后,請耐心等待並實時確認健康碼狀態,請勿通過其他方式查詢催問,以免影響審核效率。

3、申請人可在申碼系統內“查看及出示健康碼”中查看健康碼狀態:

(1)“綠色”為已通過,您可憑碼登機﹔

(2)“黃色”為待審核,敬請耐心等待﹔

(3)“紅色”為不通過,在紅碼上方標記有不通過原因,請確認后上傳符合要求的材料重新提交申請﹔

(4)“灰色”為已過期,表明您的檢測報告已超過有效期,須重新提交有效期內的檢測証明。

(五)關於值機查驗

1、航空公司或將根據規定提出其他防疫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值機前抗原檢測、拒絕感染未滿三個月乘客登機等,建議提前聯系航空公司確認。

2、航空公司將在值機現場查驗健康碼。所有赴華乘客均須在值機現場登錄健康碼申請系統展示健康碼,不接受截屏圖、打印版等其他健康碼展示形式。

3、駐日使領館核發的健康碼僅供在日本機場值機時使用。有關入境地海關檢驗檢疫、隔離觀察、健康碼等措施,請詢入境地主管部門。

(六)關於疫苗接種

1、目前中國政府未強制要求赴華人員必須接種疫苗,但是強烈建議所有符合要求的群體接種疫苗。未接種疫苗人員按要求提交相關資料,亦可獲得健康碼。

2、已接種疫苗乘客必須在完成疫苗(基礎針)全程接種14天后再進行各項檢測,否則無法獲發健康碼。加強針無須滿14天。

例如:您的接種証明顯示於3月10日完成疫苗第二劑接種,請於3月25日(含當日)后再進行各項檢測。早於3月25日進行檢測,即使各項檢測結果符合要求亦無法獲發健康碼。

3、關於疫苗接種証明

(1)在日本接種:需提交日本政府出具的紙質或電子版接種証明。如存在困難,請提交接種機構出具的接種記錄書+新冠疫苗接種聲明書。

(2)在中國接種:可在申碼系統內“出國人員入口”處下載“國籍旅行健康証明”,或提交顯示受種人完整個人信息、接種時間、疫苗種類、接種單位名稱及印章的正規接種証明。如存在困難,請提交中國國內接種記錄+新冠疫苗接種聲明書。

(3)在第三國接種:請提交第三國出具的顯示受種人完整個人信息、接種時間、疫苗種類的接種証明+新冠疫苗接種聲明書。

二、特殊情況申請健康碼要求

(一)有既往感染史人員

曾確診新冠肺炎,或未確診但核酸(PCR)檢測或血清特異性IgM抗體檢測任一結果曾為陽性者(接種新冠疫苗導致的血清IgM抗體陽性者除外),請按以下步驟申請健康碼:

1、申請預審

進行1次肺部檢測(CT/X光)和2次核酸(PCR)檢測,

將取得的肺部無異常診斷証明和2次核酸(PCR)檢測陰性証明發送至使領館指定郵箱申請預審。

在使館領區進行檢測的,請發送郵件至使館預審郵箱:hesuanjapan@163.com。在總領館領區進行檢測的,請發送郵件至相應總領館郵箱申請預審。各總領館預審郵箱請登錄各總領館網站查詢。

預審郵件標題須注明“姓名+護照號+國籍+申請預審”,郵件請預留聯系電話並上傳有效護照信息頁。如因郵件標題等不符合要求導致預審遺漏,責任自負。

*特別提醒:預審各項檢測須符合以下要求:

(1)1次肺部檢查+2次核酸(PCR)檢測無須在指定機構進行,但須取得載有完整個人信息、採樣方式(僅認可鼻咽拭子)、檢測方法、檢測時間和檢測結果的檢測報告。孕婦憑醫院出具的妊娠証明,可不進行肺部檢查。

(2)上述三次檢測時間均應晚於確診或檢測結果陽性的日期。肺部檢查在提交預審前一個自然月內完成有效,2次核酸(PCR)檢測須在提交預審前3日內完成、且至少間隔24小時。

例如:3月10日提交預審,肺部檢測須在2月11日至3月10日間進行,2次核酸(PCR)檢測須在3月7日至3月10日間進行、且至少間隔24小時。

(3)上述三次檢測報告信息均須與申請人入境中國大陸時使用的証件信息一致,請勿使用日語假名或非入境使用証件信息。

(4)預審自通過之日起一個自然月內有效,預審失效后需重新進行上述三次檢測再申請預審。例如,3月10日通過預審,則該預審4月10日0時起失效。

2、14天隔離和健康監測

通過預審后,使領館會回復郵件通知,請按回復郵件要求進行14天自我隔離和健康監測,並如實填寫《既往感染人員/密接人員/疑似人員/中轉人員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14天)》。

3、14天隔離和健康監測期間無異常者,方可對照本通知“二、(二)行前檢測和健康監測的具體要求”進行后續的預檢測、健康監測和登機前的交叉雙核酸(PCR)檢測。

如預審通過后再次核酸(PCR)檢測陽性,須完全康復后再重新進行上述三項檢測,重新申請預審。

如預審通過后,出現疑似症狀,請重新進行14天隔離和自我健康監測。如隔離時長超過預審有效期,須再次進行上述三次檢測並申請預審。

4、申碼資料

預審三次檢測報告+《既往感染人員/密接人員/疑似人員/中轉人員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14天)》+通過預審郵件截圖+普通申碼材料。

5、參考范例

3月10日將符合要求的1次肺部檢查+2次核酸(PCR)檢測報告發往相應使領館郵箱申請預審。假如3月11日收到通過預審的回復郵件,請按回復郵件要求自3月12日開始14天隔離和健康監測,期間身體狀況無異常者,方可於3月26日進行赴華行程安排及預檢測、健康監測和登機前的交叉雙核酸(PCR)檢測。

(二)密切接觸人員

1、人員判定

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症狀出現前2天開始,或無症狀感染者標本採樣前2天開始,與其有過近距離接觸但未採取有效防護的人員為密切接觸者。例如: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以核酸檢測陽性結果為准)的同行家屬、同事、同學、同居人員等,均按密切接觸者處理。

2、申碼要求

密切接觸者須自密切接觸次日起,進行為期14天的自我隔離和健康監測並如實填寫《既往感染人員/密接人員/疑似人員/中轉人員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14天)》,期間身體狀況無異常者,方可對照本通知“二、(二)行前檢測和健康監測的具體要求”進行后續的預檢測、健康監測和登機前的交叉雙核酸(PCR)檢測。

3、申碼資料

《既往感染人員/密接人員/疑似人員/中轉人員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14天)》+普通申碼材料。

4、參考范例

如3月10日為密切接觸日,則須自3月11日開始進行14天自我隔離和健康監測,期間身體狀況無異常者,最早可於3月25日進行登機前第7天“預檢測”並開始7天健康監測,3月29日-31日間進行交叉雙核酸(PCR)檢測,3月31日20:00前在線提交所有資料申請健康碼。

(三)疑似症狀人員

1、人員判定

過去14天內有發熱、咳嗽、腹瀉等疑似症狀,或因體溫較高、疑似症狀等被航空公司拒絕登機的,視為疑似症狀人員。

2、申碼要求

疑似症狀人員須自疑似症狀出現次日起,進行為期14天的自我隔離和健康監測並如實填寫《既往感染人員/密接人員/疑似人員/中轉人員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14天)》,期間身體狀況無異常者,方可對照本通知“二、(二)行前檢測和健康監測的具體要求”進行后續的預檢測、健康監測和登機前的交叉雙核酸(PCR)檢測。

3、申碼資料

同密切接觸人員申碼資料。

4、參考范例

請參考密切接觸人員范例。

(四)登陸船員

1、申碼步驟

在日本下船后入境日本,擬乘直飛航班赴華船員,請按照以下步驟申請健康碼。

第一步:入境日本后即進行一次核酸(PCR)預檢測。

第二步:核酸(PCR)預檢測呈陰性,進行不少於14天的隔離閉環管理,並由船公司簽署《船員隔離閉環管理証明書》。(如核酸(PCR)預檢測呈陽性,請遵循日方防疫要求積極治療后,按照本通知“三、(一)有既往感染史人員”要求申碼)。

第三步:隔離閉環管理結束后,登機前3天內在兩家不同指定檢測機構進行2次核酸(PCR)檢測(間隔24小時)。

2、注意事項

入境日本后的核酸(PCR)預檢測無須在指定機構進行,但須取得載有完整個人信息、採樣方式(僅認可鼻咽拭子)、檢測方法、檢測時間和檢測結果的檢測報告。

3、申碼資料

1次核酸(PCR)預檢測陰性証明+《船員隔離閉環管理証明書》+交叉雙核酸(PCR)檢測陰性証明。

(五)中轉人員

1、駐日使領館不為自日本出發經第三國或港澳台地區中轉赴華人員審發健康碼。因轉機產生的滯留、遣返等后果由個人承擔。

2、所在國有直飛赴華航班的第三國(地區)人員,請勿通過日本轉機赴華,駐日使領館不為此類人員審發健康碼。

3、所在國無直飛赴華航班的第三國(地區)人員,建議慎重考慮旅行風險。如確有緊急、必要事由需經日本乘機赴華,請入境日本后進行不少於14天的自主隔離和健康監測(根據始發國最新疫情形勢等因素或視情調整您入境日本后的健康狀況監測期限),並如實填寫《既往感染人員/密接人員/疑似人員/中轉人員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14天)》。隔離和健康監測期間無異常者方可對照本通知“行前檢測和健康監測要求”進行后續的預檢測、健康監測和登機前的交叉雙核酸(PCR)檢測。申碼時請一並上傳日本入境章。

三、重要提醒

1、做好外防輸入對確保中國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及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義。駐日使領館再次強烈呼吁堅持“非緊急、非必要、不旅行”。

2、檢測后至登機前不注意防護是導致入境中國后檢出陽性的主要原因。強烈呼吁廣大乘客檢測后居家隔離,避免外出就餐、聚會、購物等高風險行為,嚴防檢后感染。

3、請務必誠信檢測、如實申報,確保提交的信息資料真實、有效。未按要求如實申報或篡改檢測結果,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刑法》,將被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4、此前發布的有關行前檢測和健康碼申領的通知、問答等信息,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責編:許文金、許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