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完善垃圾分类 城市乡村一样细致

蓝建中

2017年04月24日08:16  来源:解放日报
 
原标题:日本完善垃圾分类 城市乡村一样细致

在东京,经常可以看到高耸入云、或方或圆的大烟囱,这些就是垃圾处理厂的标志。东京每个区都有一两个垃圾处理厂,它们不仅能回收资源,还可用焚烧垃圾的热量发电、提供热水等。可以说,垃圾处理厂对于促进城市节能环保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其前提则是对垃圾细致入微的分类回收。

垃圾分类不分城市乡村

20世纪50年代后,日本进入经济高速增长期,由于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和大量废弃,最终填埋场不敷使用,并发生了很多关于垃圾问题的冲突。为此,东京在1956年制定了“清扫工厂10年建设计划”,决定在一些区建设自己的垃圾处理厂。

在经济高速增长阶段,日本的家庭垃圾主要根据是否能够焚烧而分为不燃垃圾和可燃垃圾。进入20世纪90年代,日本的垃圾填埋场空间越来越少,减少垃圾产生量并促进资源再利用日益受到重视,垃圾分类开始分为旧书报类、塑料类、废电池类等。

如今,日本的垃圾分类更加细致。以记者居住的东京都涩谷区为例,家庭垃圾被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资源垃圾和大件垃圾四大类,其下又详细分类,例如资源垃圾可以分为矿泉水瓶、玻璃瓶、纸、铝罐、铁罐等。垃圾分类过程也要求得很细,以矿泉水瓶为例,要拧下瓶盖、撕掉包装纸作为可燃垃圾扔掉,还要清洗干净、踩扁后装进回收袋里放到收集处。

不仅东京这样的大城市,日本其他小城市甚至农村地区,垃圾分类也一样细致。例如爱知县碧南市将垃圾约分为26类,熊本县水俣市约24类。

法律多次修改不断完善

日本垃圾分类的历史,其实就是法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上世纪50年代后,日本进入经济高速增长期,垃圾问题日益严重。1970年12月25日,日本国会制定了 《废弃物处理法》,这部法律经过多次修改,目的是遏制废弃物的排放,并对废弃物进行适当的分类、保管、收集、运输、再生和处理。

虽然修订了《废弃物处理法》,但是废弃物的产生依然非常庞大,确保最终处理废弃物的工厂也非常困难,同时非法投弃垃圾也在增加。日本政府认为,为了解决废弃物回收问题,需要摆脱“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和大量废弃型”的经济社会,建设环境负荷小的“循环型社会”。

2000年6月2日,日本制定了《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该法提出,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还规定了减少产生、再利用、再生利用、回收热量、适当处理等的优先顺序。(新华社记者 蓝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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