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皇位继承仍是“阿格琉斯之踵”?

冯玮

2017年05月25日08:16  来源:中国网
 
原标题:日本皇位继承仍是“阿格琉斯之踵”?

日前,日本众参两院通过了安倍内阁提出的《关于天皇退位等事项的<皇室典范>特例法案》(简称“特例法案”)。明仁天皇退位问题,开始进入倒计时。

《皇室典范》原初是1889年2月11日纪元节(现改为建国纪念日)和《大日本帝国宪法》同时颁布、和宪法同格的法典,主要规定皇位继承问题。战后,随着1947年5月3日《日本国宪法》的实施,《皇室典范》也被翻新并在1949年6月1日实施,且不再与宪法同格。根据现行《日本国宪法》第二条“皇位的继承”规定:“皇位世袭,根据国会议决的《皇室典范》的规定继承之。”但安倍内阁认为,由“国会议决”修订《皇室典范》太“繁琐”,因此提出并通过了这个“特例法案”。

“特例法案”起首即陈述了天皇退位原因:“天皇陛下对作为国家象征、进行官方活动感到力不从心,其意愿获得国民的理解及共鸣。” 确实,去年8月8日,天皇在电视讲话中表示,“我已超过80岁,在体力方面等有时也感到种种局限。”因此明仁天皇的退位,可以理解为对天皇本人意愿的尊重。

“特例法案”还规定,退位后天皇和皇后的称号分别为“上皇”和“上皇后”,这其实是“遵从古制”。日本历史上天皇退位成为“上皇”、皈依佛门成为“法皇”,曾是一种政治形态,史称“院政”。所谓“院政”,即“以上皇或法皇在院厅主理国政为常态的政治形态”。“院政”始于平安时代后三条天皇成为上皇的1072年,终于江户时代光格天皇驾崩的1840年,延续750多年。就这个意义而言,明仁天皇退位成为“上皇”,将是已经中断近200年历史的“重续”。

根据限定程序,日本拟于2018年夏季公布新年号、2019年元月1日启用新年号,这是遵从明治以后的惯例。明治以前,日本天皇经常频繁改元。1978年9月8日,天皇睦仁根据臣属的撰定,取中国《易经》中“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一句,改元“明治”,并规定:“自今以后,一世一元(一个天皇只用一个元号),永为定制”。明仁天皇退位,意味“平成时代”将成为历史。

明仁天皇退位后,根据继承顺序,皇太子德仁将继承皇位。但德仁有女无子,之后由谁继承皇位?这个问题不能不运筹帷幄。有人建议,可将德仁的弟弟文仁亲王的儿子悠仁亲王过继给德仁日后作为“太子”并继承皇位。但是,现行《皇室典范》第一条规定:“只有男性皇嗣有皇统、皇位继承权”,也就是说,除非修改《皇室典范》,否则“此路不通”。

那么,是否修改《皇室典范》,由德仁的女儿爱子内亲王继承皇位?历史上,日本不仅有“上皇”,而且自642年至1770年,曾出现推古、皇极、持统、元明、元正、孝谦、明正、后樱町共8位女天皇。1987年,日本舆论调查会就是否能接受女天皇进行过一次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表示“能接受女天皇”的受访者占比不到30%。1996年1月底,有记者问宫内厅长官镰仓节,“是否打算修改《皇室典范》,使公主也有皇位继承权?”镰仓节当即予以否认。但事实上,当年3月,宫内厅即派遣高级顾问前往英国、丹麦、荷兰等国,考察女王制度的运作经验,说明记者的提问绝非“无的放矢”。

2016年3月8日,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在最终提案中写道:“对于日方一直以来忽视消除现存性别歧视规定,特别是《皇室典范》中对于仅男性拥有皇位继承权规定的劝告,委员会表示十分遗憾。希望日本修改《皇室典范》,让皇族女性也有权继承皇位。”日本政府对此表示强烈抗议,称“这是不可饶恕的干涉内政”。

虽然皇位继承问题有诸多议论,因为皇位继承问题导致德仁文仁兄弟失睦也早已不是新闻。日本著名政治史专家升味准之辅曾认为日本的皇位继承问题是“阿格琉斯之踵”——存在致命缺陷。但是,上世纪70年代至今,多次民调显示,拥护“象征天皇制”的受访者始终保持在80%以上。但“象征天皇制”是否应该随时代变迁予以完善?对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听听明仁天皇的表述。在去年8月的电视讲话中,明仁天皇表示,“处在日新月异的日本和世界之中,日本的皇室如何将传统寓于现代、使之鲜活地融合于社会并满足人们的期待,对此我思考至今。”(冯玮 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

(责编:袁蒙、陈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