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多次修改《禁止垄断法》以激发市场活力【2】

2017年03月30日14:59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原标题:日本多次修改《禁止垄断法》以激发市场活力

(二)日本《禁止垄断法》的发展方向

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的国际化以及各经济体结构改革的深化发展,反垄断等竞争政策越来越受到重视,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制定和实施反垄断法规,比2000年左右增加两倍多,尤以新兴经济体更为突出。为顺应形势变化,日本也多次修改《禁止垄断法》。

1.更多运用于以往的规制领域

进入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泡沫经济崩溃后,随着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及国内经济体制日趋成熟,政府原来限制较多的领域出现明显的“规制过剩”反应,本国产业和经济发展逐渐失去活力,劳动生产率和国际竞争力下降,改革成为共识。进一步放松和取消“过剩”规制,强化市场竞争,是目前安倍政府实施结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将是今后日本经济发展的一大方向。

2.增加和强化法律执行手段

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禁止垄断法》在很多方面得到强化和改进,但作为确保市场竞争条件的基本法规,其在运用标准、执行体制、制裁方式等方面仍显不足。近几次《禁止垄断法》的修改预示,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将是未来日本《禁止垄断法》制裁制度的一个发展趋势。

3.提高执法机构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增强执法机构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是进一步创造自由公平的市场环境、使竞争政策植根于经济社会的一个重要条件,也将是日本及中国等东亚国家和地区面对的一大课题。

4.加强部门间协调和国民监督

仅依靠公正交易委员会的力量和《禁止垄断法》的制约远远不够,需要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在政策和行动上的协调,也需要动员国民积极广泛地参与和监督,实行信息公开化,以约束企业垄断行为,保障消费者利益,促进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

5.与通行的竞争规则接轨

在网络化、信息化及各国经济相互交融的新时代,运用和完善《禁止垄断法》早已不是国内问题,它事关跨国企业经营、一国内外投资及其国际影响等。对包括日本在内的各国而言,在完善自身经济法规和制度的基础上,有必要加强国际协调,与普遍认可的国际竞争规则接轨,确保竞争政策顺利有效实施。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员、经济研究室主任 徐梅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日本学刊》特稿,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姓名及出处)

(责编:张丽娅、陈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