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院裁决福岛灾民获赔4.19亿日元

2019年03月04日08:52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法院裁决福岛灾民获赔4.19亿日元

3月11日,2011年的日本东部地区大地震将满8周年。然而在灾难过去多年、重建工作持续不断之际,大地震和福岛核事故中受灾的灾民们仍在为获得应有的赔偿与日本政府及东京电力公司展开法律战。2011年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至今,约1.2万名原告发起了共计约30起类似索赔诉讼。

日前,日本横滨地方法院裁定,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应为福岛核电站事故承担责任,向152名原告赔偿大约4.19亿日元(约合2554万元人民币)。这是日本法院对30起类似索赔诉讼中判决的第8起,也是第5起裁定日本政府需承担责任的案件。

1.2万名原告30起诉讼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多次强调“希望通过奥运向世界展示(大地震和福岛核事故)灾区重建的面貌”。不过,2月27日,日本共同社对在东日本大地震和福岛核事故中受灾的岩手、宫城、福岛3县的42个市町村首长进行调查问卷,其中半数人认为,2020年东京奥运会和残奥会“重建奥运”理念并未充分深入人心,有地方政府负责人甚至指责“灾区被弃之不顾”。

事实上,受灾地区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和民众不仅是对重建进程感到不满,自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和福岛核事故后,已有30起灾民发起的针对日本政府及东京电力公司的索赔诉讼,30起案件的原告共计约1.2万人。

在这些案件中,原告方主张称,鉴于日本政府机构2002年公布的地震预测“长期评估”等资料,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应该已经预见到了事故,但东京电力公司疏于采取应对措施,日本政府也没有勒令其加以改善,因此应该对灾民承担赔偿责任。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则反驳称“未能预见海啸”。

横滨法院作出最新裁决

2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审判长中平健宣读了对灾民索赔案的裁决,判定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应为福岛核电站泄漏承担赔偿责任,向152名原告赔偿约4.19亿日元(约合2554万元人民币)。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此前共计175名福岛灾民向横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向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索赔54亿日元(3.3亿元人民币)。在向横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的175名原告中,125人是来自疏散区域的疏散者,50人为自主疏散者。

这些原告主张,除先前从东京电力公司获得的一些补偿,每人还应从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获得每月35万日元(2.1万元人民币)赔偿和一笔“失去家园”的精神损失费2000万日元(121.9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当时离开家园的16万人中,很多人饱受抑郁症、失业和酗酒的困扰。

据悉,横滨地方法院法官2018年2月曾访问此案原告位于福岛县南相马市和富冈町等地的家进行验证。随后,横滨地方法院在作出的裁决中,并未支持所有175名原告主张,仅责令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向其中的152名原告作出赔偿。

(责编:许文金、陈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