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29日宣布起訴索尼互動娛樂公司,理由是這家跨國電子游戲巨頭拒絕給從公司在線商店購買出錯游戲的消費者退款。
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當天公布提交至澳大利亞聯邦法院的訴狀,顯示索尼互動娛樂歐洲公司自2017年9月起告訴尋求退款的澳大利亞買家,企業無需為購買超過14天或者已下載的出錯游戲退款﹔在第三方游戲開發商向索尼方面証實“產品錯誤無法修復”以前,無法提供退款﹔退款方式隻能是PlayStation在線商店積分,而非現金。
索尼互動娛樂歐洲公司次月在服務條款中寫明,企業為出錯產品負有有限賠償責任。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認為,索尼上述做法違反《澳大利亞消費者法》。后者規定,在線商店出售虛擬產品時應當提供與實體商店相同的售后保障。
索尼互動娛樂歐洲公司位於英國倫敦,官方網站以及公司駐澳大利亞代表截至29日沒有回應報道。
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主席羅德·西姆斯在委員會的聲明中說,就消費者購買游戲相關權益,索尼公司“提供錯誤、誤導性信息”,給消費者尋求退款設置“實際障礙”。聲明沒有說明委員會尋求的罰金。
訴狀援引8個退款遇阻事例,其中一名客服要求買家自行聯系游戲開發商,然后把開發商“承認游戲出錯的通信記錄”轉發給索尼客服。另一名客服解釋,之所以設置“嚴格的退款政策”,是因為PlayStation作為平台“本質上隻替他們(第三方)處理交易”,買家付款直接進入開發商賬戶。
另一個事例顯示,索尼客服說出售的內容是“使用許可,而非游戲本身”,因而無法退款。(趙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