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垃圾分類:執法嚴格教育先行

2019年07月29日08:13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日本垃圾分類:執法嚴格教育先行

  圖為東京品川區政府提醒市民資源垃圾回收日為周二。張冠楠攝/光明圖片

  凡是到過日本的人不難發現,在日本繁華的街道上,除了便利店、自動販賣機周圍或者大型活動期間設置的臨時垃圾桶,其他地方很少能發現垃圾桶。更重要的是,即便如此,在日本的大街上幾乎看不到任何被隨意丟棄的垃圾。

  “干淨”,也許是對於一個首次到日本旅游的人最大的印象。誰能想到,40多年前日本曾飽受嚴重的大氣污染和垃圾包圍城市的困擾。之后,通過日本政府與民眾的共同努力,使得日本環境得到大幅改善,干淨的環境也成為了日本的一張名片,吸引著大量外國游客赴日旅游。

  細致的垃圾分類

  在日本,特別是在東京這樣的大城市幾乎見不到垃圾桶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在1995年的東京地鐵沙林毒氣案中,恐怖分子曾經使用垃圾桶藏匿作案工具。據記者了解,事件發生后為了防止類似情況再度發生,東京等城市移除了所有垃圾桶。二是像一般的簡單粗放的街頭垃圾箱,很難符合日本嚴格的垃圾分類制度,這也是很少見到垃圾箱最為重要的原因。

  從20世紀60、70年代起,日本開始實施垃圾分類,起初隻分可燃和不可燃垃圾。隨著資源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的發展,垃圾分類也越發細化和復雜。如今日本的垃圾可以分為七大類:第一種便是可燃垃圾,比如廚余垃圾、衣服、橡膠制品、革制品、雜草等﹔第二類則是不可燃垃圾,比如餐具、廚具、玻璃制品、燈泡、小型家電等﹔第三類被日本人稱為“粗大垃圾”,顧名思義就是比較大的垃圾比如自行車、桌椅、沙發、微波爐、烤箱、高爾夫球杆等﹔第四類是不可回收的垃圾,比如水泥、磚瓦、農具、滅火器、廢輪胎等﹔第五類是塑料瓶類,比如飲料、酒類、醬油等的塑料瓶。第六類是可回收塑料類,比如商品的塑料包裝袋、牙膏管、洗發水瓶子等。第七類是有害垃圾,比如干電池,水銀式體溫計等。第八類是資源垃圾,比如報紙雜志、硬紙箱等。

  記者初到日本時,也被日本嚴格的垃圾分類所困擾。一方面,要對照垃圾分類圖標分清楚手中的生活垃圾屬於那一類別。在熟悉了這一情況后,用最實用的做“減法”方式,弄清哪些是不可燃垃圾、資源和大件垃圾,剩下的幾乎都可歸為可燃垃圾。

  另一方面,分清楚垃圾分類還不算完,還要會對手中的垃圾進行分解。例如,喝完一瓶塑料瓶裝飲料,其他國家的人都只是一丟了之。但是,在日本則沒有那麼簡單。首先,需要擰下瓶蓋﹔然后洗淨飲料瓶內部﹔最后,揭下外面的塑料包裝。瓶蓋屬於不可燃垃圾,而瓶子本身則要放入專門的塑料瓶回收箱,揭下來的塑料包裝需要扔到可回收的塑料垃圾袋中。再比如,現在國內點外賣的越來越多,很多人吃完以后所有垃圾都直接放在塑料袋中一起扔掉。在日本,可就沒有那麼簡單了。若在便利店買了便當等帶回家吃,使用過的塑料包裝都要洗淨,分類扔掉才可以。

  更有意思的是,日本有一類垃圾被稱為“粗大垃圾”,主要是邊長超過30厘米的家具等。在國內,這樣的垃圾我們可以拿去賣給垃圾回收站,不僅不需要花錢,還可能會賺一點錢。但是,在日本,扔大件垃圾要提前向當地的大件垃圾處理中心申請,且需要付費。比如,處理一個單人沙發需要交800日元,而處理一個雙人沙發則需要交2000日元。

  嚴管“不法投棄”

  日本擁有這樣的垃圾分類制度,回收起來也並非易事。日本的各個行政區有著自己不同的回收日程,如果錯過了規定日期的指定時間,就隻能將垃圾存放到下個收集日再進行處理。因此,許多日本家庭都按照垃圾劃分種類在家裡准備了相應數量的小垃圾桶,裡面套上指定的垃圾袋,在日常生活中扔垃圾時就完成了垃圾分類,這樣一到具體收集日時便可輕鬆將垃圾扔掉。

  一般情況下,日本各行政區會在年底給每一家住戶送上第二年的垃圾投放“年歷”,上面配有各種類別垃圾的圖畫,幫助市民進行垃圾分類。不僅如此,在“年歷”上每個月的日期還會用不同顏色來注明垃圾收集日的信息。即使沒有“年歷”,居民也可以通過市報、政府官方網站等方式了解到垃圾收集日的具體信息。以東京的目黑區上目黑一丁目地區為例,自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每周二、周五收集可燃垃圾,每周四收集資源垃圾,每周六收集不可燃垃圾,每個月第三個周六收集含水銀的制品,如熒光燈、水銀溫度計等。而這僅僅是上目黑一丁目住戶的垃圾收集日歷,像中目黑、碑文谷等同屬於目黑區的其他地區又有著不同的收集日期。

  煩瑣的垃圾分類和投棄程序,單單靠道德來對公民予以約束,是難以實現的。因此,日本政府和國民的高度重視是一方面,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規則更有效的對國民進行了約束。日本關於垃圾分類的法律條文之多,量刑之重,在世界范圍內都是數一數二的。在日本亂扔垃圾被稱為“不法投棄”,將依法判處5年以下刑罰,或1000萬日元以下罰款。如果是企業法人非法投棄產業廢棄物,最高可處以1億日元罰款。然而,日本的相關垃圾處理法律設立並沒有太久的時間,比如1970年日本才制定《廢棄物處理法》,隨后在1995年制定了《容器包裝再循環法》,1998年制定了《家用電器再循環法》,在2000年制定《食品循環資源再生利用促進法》等等。

  垃圾分類從娃娃抓起

  日本人對如此繁復的垃圾分類、處理原則熟記於心且又身體力行,除了法律和罰金的約束之外,還要歸功於從幼兒園就開始的環保教育。不夸張地說,日本人從出生開始就在母親手把手的教導下學習如何進行垃圾分類。上了幼兒園的孩子已經對普通的環保知識有所了解,並以此來督促自己的父母長輩自覺遵守。記者家附近有一所幼兒園,經常在中午會看到很有趣的一幕,小朋友們排隊扔垃圾。走進了看,才發現他們是將午餐后產生的垃圾分類扔掉。記者採訪后得知,學校提供的午餐中時常會有瓶裝的牛奶,奶瓶的紙質瓶蓋上有層塑料紙,孩子喝完牛奶后,要將紙質瓶蓋和塑料紙投入不同的垃圾筐,將玻璃奶瓶放在水桶裡洗干淨后倒著放在指定的筐子裡晾晒。日本人教育之細致,由此可見一斑。

  據了解,日本從幼兒園到高中期間,學校還會定期組織學生參觀當地的垃圾處理廠。不僅僅是日本小學生,就連許多來自外國的學生團訪問日本時,日方都會組織他們參觀垃圾處理廠。日本政府、學校讓學生們去了解不同類別的垃圾如何影響垃圾焚燒的轉化率和資源回收的再利用率的情況,以增強他們的環保意識。這些日積月累的觀念教育使垃圾分類制度得到有效實施。記者的一位朋友的孩子在日本讀小學三年級,有一次小朋友告訴記者,她們的社會課在講垃圾分類,她覺得特別有意思,以后要嚴格按照學到的知識對垃圾進行分類。垃圾分類是一個需要長期教育才可推廣的制度,中國未來若想要推廣該制度,一方面我們需要靠長期法律和宣傳教育影響、公民自我約束和“輿論監督”來實現﹔另一方面,也是最為重要的一方面,應該通過日本這種從娃娃抓起的教育,一步步將社會風氣培養起來。

   (本報駐東京記者 張冠楠 本報東京7月28日電)

(責編:許文金、陳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