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喊话修宪事与愿违

2019年07月29日08:19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安倍喊话修宪事与愿违

在22日结束的日本参议院选举中,对修宪持积极态度的“修宪势力”失去发起修宪动议所需的三分之二以上议席,但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仍继续为修宪摇旗呐喊,声称要在任内实现修宪。安倍的修宪策略是拉拢国民民主党等在野党中希望修宪的保守力量,重新构建三分之二以上的“修宪势力”,但因为执政伙伴公明党对修宪态度谨慎,加上在野党对安倍政府的修宪保持警惕,修宪前景依然不明朗。

修宪之心不死

7月22日,安倍在自民党总部举行的记者会见中敦促在野党加入修宪讨论。他称,“至少应该讨论修宪是国民作出的判断,希望在野党正视这一民意”。安倍强调,“为了制订宪法修正案,在参众两院均为第一大党的自民党决心发挥强有力的主导作用”。

在参议院竞选中,安倍一直把修宪作为一个重要议题,为修宪营造气氛。安倍反复向民众喊话,“是选择就宪法进行讨论的党,还是选择不讨论的党”。安倍21日在一档电视节目中明确表示,“无论如何都希望在我任期内实现修宪”,显示了他希望在2021年9月总裁任期届满前实现修宪的强烈意愿。

对安倍喊话修宪,日本各在野党均表达了反对态度。联合执政的公明党代表山口那津男说,“把这样的选举结果认为是‘应讨论修宪’有些牵强”,“到底有没有修宪的必要性现在还不明确”,对安倍的修宪主张进行驳斥。

在参议院选举中取得胜利的第一大在野党立宪民主党代表枝野幸男表示,“现在没有推进修宪讨论的必要”。

分析认为,安倍在参议院选举结束后加速了修宪议题的推进。这一方面是选后执政党在国会参议院依然占据半数以上议席,安倍政权保持稳定,增强了安倍推动修宪的信心;另一方面反映出安倍对修宪陷入停滞的焦急心理,希望在任期内取得突破。

重构“修宪势力”

在参议院选举中,对安倍政府推动修宪持积极态度的“修宪势力”在国会参议院丧失发起修宪动议所需的三分之二以上议席,对安倍政府形成打击。但安倍并未善罢甘休,转而对修宪展现灵活姿态,希望重构“修宪势力”。

安倍说:“希望跨越朝野政党之分,反复推敲能够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议员赞同的修正案。不拘泥于自民党草案,展开灵活讨论”,以此呼吁各党积极参与。针对“修宪势力”在参议院议席跌破三分之二,安倍称“国民民主党内部仍有许多人认为应该进行修宪讨论”,意图拉拢国民民主党。

尽管安倍不断向国民民主党伸出橄榄枝,但由于各党情势不同、修宪主张各异,未来前景仍是未知数。

首先,安倍竭力拉拢的国民民主党尽管主张推动修宪,但对自民党修改宪法第九条的修宪主张,认为在没有明确自卫权范畴的情况下,修改的时机完全不具备。此外,在参议院选举失利的国民民主党对于下次众议院选举,为保持与反对修宪的立宪民主党、社民党和共产党等在野党的选举合作和国会合作,很难在修宪问题上向安倍投怀送抱。

其次,作为执政联盟的公明党尽管对推动修宪讨论持支持态度,但与自民党的“修宪”主张不同,公明党主张“加宪”,即在坚持现行宪法和平主义等原则基础上加入新的理念,反对自民党修改宪法第九条的主张。山口那津男称,“有必要对特意把自卫队写入宪法进行认真讨论”。在此次选举中,自民党在参议院丧失单独过半数席位,执政伙伴公明党重要性和话语权提高,预计安倍的修宪活动将受到公明党强有力的牵制。

民意反对修宪

日本共同社在参议院选举结束后举行的电话舆论调查结果显示,56%的受访者反对安倍政府修改宪法,大幅超过32.2%的赞成者;对于“修宪势力”在参议院丧失三分之二席位,29.8%的受访者认为“很好”,12.2%认为“不好”,另有56.2%认为“无所谓”。此外,针对安倍政府应优先应对的课题,在列出的9个选项中,“医疗、退休金、看护”与“景气和就业等经济政策”最受关注,分别获得48.5%和38.5%的支持,而“修改宪法”仅获得6.9%支持,在所有选项中排名最末。

从民调结果看,日本民众普遍希望安倍政府把执政重心放在民生方面,而不是“不务正业”地推动修宪。但从安倍的表态看,显然他对参议院选举结果和民意诉求的解读出现偏差。

在22日的记者会上,安倍就执政联盟在参院选举获得改选过半数议席表示:“得到了在稳定的政治基础之上要推进新令和时代国家建设这一强有力的信任”。但分析普遍认为,大部分选民投票给自民党既不是积极评价安倍政府内政外交的表现,也不是赞同安倍的修宪主张,最大原因是没有其他合适选项。这一分析从日本各主要媒体的历次民调中都得到证实,而此次参议院选举48.8%的战后第二低的投票率,再次证明了民众对政治的失望。

然而,安倍选择视而不见。

《京都新闻》在一篇社论中说,尽管参议院选举中执政联盟自民、公明两党达到了赢得改选议席过半的目标,维持了政权稳定运营的态势,但包括支持修宪的在野党在内,未能维持在参议院发起修宪动议所需的三分之二以上议席,理应认为修宪的时机已经变得遥远。(记者 冀勇)

(责编:许文金、陈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