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東京3月13日電 據日本時事通信社報道,日本政府在3月10日的內閣會議上確定了涉及“民宿”(即利用自家的空閑房間為游客提供有償住宿服務)規定的新法案。新的規定中提出,民宿的所有者必須向相關管理部門提出申報,違規者將予以懲罰,在此基礎上,將在日本全國開放民宿經營許可。每年的經營天數上限為180天,在生活環境惡化的地區,都道府縣或政令指定都市等可根據條例酌情縮短日期。新規預計於2018年1月開始實施。
目前,“民宿”隻在東京都大田區和大阪府等國家戰略特區得到許可。此外,基於旅館業法規,膠囊酒店等“簡易住宿”若獲得營業許可,也可經營。只是,目前“民宿”的無証經營泛濫,給周邊居民帶來諸多不便。
新法案解除了在特區以外的地區以及原則上不能設置簡易住宿的住宅地等的民宿禁令。另外,規定房屋的所有者有義務(1)向都道府縣進行申報﹔(2)做好衛生管理﹔(3)應對投訴等。房屋托管企業等中介機構必須向國家進行登記。
對於違規者將處以入宅檢查等輕重不等的處罰。房屋所有者若謊報情況,或沒有遵從命令停止經營時,將處以6個月以下的徒刑並罰款100萬日元(約6萬人民幣)。(編譯:付貞子審稿:陳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