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東京4月23日電(許永新)據《朝日新聞》報道,兩年前發生的日本熊本地震中,因對前來避難的13歲親戚女孩實施猥褻,近日,一名福岡縣男子以強制猥褻罪被起訴。23日,福岡地方法院作出判決,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緩期4年執行。該法院法官岩田淳之指出,女孩被迫到精神醫院接受治療,他的責任不輕。
判決書中指出,在2016年4月16日發生的熊本地震主震之后,該男子對在自己家中避難、正在睡覺的13歲女孩實施了觸摸身體等猥褻行為。
岩田淳之表示,雖然是緩期執行,但該男子的所作所為是不能允許的。
據有關人員介紹,女孩在事件發生約一年后講出了受害經過。地方法院為了避免暴露女孩身份,決定不公開該男子的姓名及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