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普公司於1月20日發售的家用蓄電池系統。
人民網東京1月7日電 據《朝日新聞》網站報道,近年來,可以將家庭用太陽能板發的電進行儲存的日本家用蓄電池安裝量不斷激增。據日本的可再生能源固定價格收購制度(FIT)規定,十年合同期內家用蓄電池的生產公司可以高價購買用戶家庭過剩的電量。但是,現在十年合同期滿的家庭開始出現,然而比起出售電量,選擇自家使用的家庭不斷增加。
日本政府為普及再生能源而制定的以固定價格收購制度於2009年11月開始實施。該制度規定,超過10年的合同期限后,家庭可以自主選擇是否終止這份收購合同。據日本資源能源廳介紹,僅2019年就有53萬家庭選擇終止FIT合同,預計到2023年將共有165萬家庭終止FIT合同。終止FIT合同后,用戶可以選擇向電力公司銷售過剩的電能,市場價是1千瓦時售價7~9日元(約合人民幣0.44~0.57元),與該制度剛實行時電能銷售價格的48日元(約合人民幣3.02元)相比,價格已經大幅下降。
目前,家用蓄電池備受矚目。家用蓄電池可以將日間發電並儲存起來的電量,在夜間等耗電量多的時候使用。據夏普公司介紹,家用蓄電池的市場預計將由2017年度的4萬2千隻增加到2021年度的15萬隻。夏普公司能源管理商品企劃部部長高尾周一表示,日本國內因為自然災害頻發,將家用蓄電池作為應對停電的方案等側面需求也有所增加。
除了市場份額佔比第一的夏普公司,鬆下(Panasonic)及歐姆龍等公司也在從事家用蓄電池的生產。但是家用蓄電池的價格高昂,根據容量的不同,價格在數十萬日元到數百萬日元不等。而且家用蓄電池的壽命有限,也不一定能收回成本。但另一方面,因地區的不同,也有地方政府將居民購買家用蓄電池作為防災對策而提供補助。
此外,電動汽車(EV)也可以作為家用蓄電池使用。日產汽車的“leaf”的電池容量為40千瓦時,如果要滿足1天“看4小時電視,同時給3台手機充電2小時”等條件的話,可以提供約三天的電量。據悉,也有將電動汽車(EV)用作避難所緊急電源的例子。(編譯:李爽 校對:陳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