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6日電 據日媒報道,近日,日本會計審計署公布的檢查結果顯示,東京電力公司因福島核事故支付的賠償總額,包括臨時預付補償在內,截至2017年底,已達76821億日元(約合人民幣4619.95億元)。其中,有從受理索賠到支付為止,超過5年達1847天的情況。
據報道,在支付金額中,法人等最多,為33697億日元,其后為個人賠償數,達33661億日元,團體為7933億日元。檢查結果顯示,支付件數總計2792576件。
據悉,從受理到支付為止,歷時較長的包括由於受害人死亡,因此需要辦理遺產繼承手續、要求提出追加証據、金額征得受害人同意等所花費時間的情況。
除自主疏散者外,個人中,從受理到支付所花費的平均天數為51.1天,比2014年9月底的數據增加了11天。從損害的項目來看,“疏散及返家費用”所需時間最長,平均為71.76天﹔“家財”為57.49天,“臨時入內費用”為55.40天,“精神損失”為46.59天,無法就業損失為40.47天。
檢查院表示,“將努力考慮到隨著時間推移而產生的個別情況,進行適當審查,希望能帶動賠償處理工作。”
據悉,在日本政府為東電准備的無息貸款額度13.5萬億日元中,賠償費用上限為7.9萬億日元。審計署指出“需要關注能否控制在上限內”,並提醒經濟產業省稱,假設今后有必要提高上限,“必需就負擔的方式及必要性向國民進行充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