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如何治理酒駕 在日本同乘者和供酒人都要受罰

彭訓文

2017年05月29日09:3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原標題:國外如何治理酒駕(他山之石)

美國:車內裝酒精探測器

美國是世界上車輛最多的國家,其對酒駕的處理是:凡人體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過了0.05%,就會被視為醉酒駕駛。如果是初犯,則會被吊銷駕照一年,處以250─400美元的罰金,並入獄6個月。如果第二次被抓到,則會罰款加倍,吊銷駕照兩年,入獄一年。

除了承擔罰款和刑事責任外,酒駕司機還會被送去醫院當幾天護士,專門照顧那些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或是觀看一部令人慘不忍睹的交通事故紀錄片,有的甚至還會被送去停尸房,讓他們參觀車禍中的死難者,以此警醒世人,不要酒后駕車。

美國一些州通過安裝酒精探測器方式來防止駕駛員酒駕。阿拉斯加州、科羅拉多州、伊利諾伊州、內布拉斯加州和華盛頓州,自2009年1月1日起要求酒后駕車的初犯司機在車內安裝酒精探測器。南卡羅來納州則要求屢次被發現酒后駕車的司機安裝此儀器。司機隻有在向酒精探測器吹氣並被証實清醒后,才能發動汽車引擎,否則自鎖設備會阻止引擎發動。在行駛途中,該儀器還要求司機每隔一段時間就重新檢測一下。

德國:“慣犯”直接吊銷駕照

在德國,凡是21歲以下或者尚在實習期的駕駛員,一旦飲酒,無論其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達到法定濃度,均被視為酒后駕車,處以罰款和扣分。

如果該司機還在實習期,警察還將延長其實習期兩年,並強制其參加交通法規培訓班。初次被發現酒后駕車的駕駛員,將被處以500歐元罰款、扣4分並暫扣駕照1至3個月。

如果再次酒后駕車,罰金將翻倍,升至1000歐元,另外還需由心理醫生評估其是否適宜駕駛。對於多次酒后駕車的“慣犯”,警方可直接吊銷其駕照。

(責編:袁蒙、張麗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