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03日08:35 來源:中國僑網
日本政府在2日的自民黨推進完善安保法制總部會議上,提出了5種自衛隊在海外解救日本人的活動事例。 |
據日本媒體報道,日本政府在2日的自民黨推進完善安保法制總部會議上,提出了5種自衛隊在海外解救日本人的活動事例。其中包括多名日本人乘坐的飛機遭劫持后降落到機場等情況。
據報道,日本政府在會上再次提出,除正當防衛外,還應允許自衛隊為完成任務而使用武器。具體希望放寬至能夠進行威懾射擊。
去年7月,有關安保法制的內閣決定中,就解救日本國民寫明,如果獲得所在國同意,自衛隊就可以在該國權力所及區域內採取警察性質的行動。
但公明黨內大多數意見主張解救日本國民“應該以委托所在國處理作為原則”。有意見擔心可能出現無法確保自衛隊員安全的問題等﹔還有人指出,包括自衛隊的能力在內,在海外解救日本人不現實。
報道稱,其余事例包括日本大使館遭武裝力量佔領,例如發生在秘魯的日本大使公邸人質事件﹔自衛隊為前往計劃撤離該國的日本人集中的日本大使館和日本人學校等,突破武裝力量設置的路障﹔日本人為撤離該國而聚集的場所被群眾包圍無法入內﹔為撤離該國而聚集的部分日本人被武裝力量挾持至別處。
日本政府例舉從被劫機飛機中解救日本人作為最難以實現的任務。
在至今為止的磋商中,日本政府方面認為在像極端組織“伊斯蘭國”制造的日本人質事件這類無法確定拘禁地點的情況下,是難以成功解救人質的。
據悉,當天舉行的自民黨會議還討論了進行船舶檢查時,廢除實際作為條件之一的船長同意﹔還探討了在帶有強制性情況下應有的武器使用標准。政府要求允許進行威懾性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