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培養形成好習慣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日本實現經濟高速增長,一度也曾面臨環境污染和垃圾圍城的問題,並出現了非常有名的水俁病和痛痛病,引起民眾對環境問題的關心和重視。針對環境污染,日本政府在1970年制定了《廢棄物處理及清掃相關法律》,其后又在1995年制定了《容器包裝再循環法》,1998年制定了《家用電器再循環法》,2000年制定了《食品循環資源再生利用促進法》,逐步完善了垃圾分類處理和回收利用的法律體系。
在日本馬路上經常可以看到“禁止不法投棄”(禁止違法投棄垃圾)的標識,對此很多人可能不以為然,認為丟個垃圾不是什麼大錯,但依據《廢棄物處理及清掃相關法律》,有可能被判處1000萬日元以下罰款和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嚴格的法律規定,日本民眾都會嚴格按照要求扔垃圾。
除依靠法律規范民眾的垃圾分類外,如何提高民眾的環保意識,使垃圾分類成為每個人自覺自願的生活習慣則更為重要。為此,家庭、政府、學校和垃圾回收機構從幼兒園的小朋友抓起,讓每個人從小就養成垃圾分類的習慣。
記者曾在住所附近一個經常有很多小朋友玩耍的公園,看到垃圾清掃所的工作人員把垃圾回收車開進去進行垃圾回收宣傳活動。活動現場,小朋友不僅可以參觀垃圾回收車操作台和工作原理,看一袋袋垃圾被“吞”進垃圾回收車,工作人員還會通過做游戲、答題的方式讓小朋友了解不同垃圾的類別。通過好玩有趣的形式,使小朋友樹立環保意識,掌握垃圾分類的知識。
此外,從幼兒園到高中期間,學校會定期組織學生參觀垃圾處理廠等活動,對孩子進行環保和垃圾回收教育。因為從小接受的教育,很多幼兒園的小朋友就能自己動手,把牛奶紙盒沖洗干淨后,用剪刀剪成四方形,再晾干后歸為紙箱一類垃圾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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