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23日08:10 來源:法制日報
日本法制審議會近期完成刑事司法改革方案的制訂,並於本月18日正式提交法務大臣鬆島綠。改革方案提出在特定案件審訊中必須全程錄音錄像,支持引入辯訴交易制度並建議擴大監聽適用案件范圍。 |
日本法制審議會近期完成刑事司法改革方案的制訂,並於本月18日正式提交法務大臣鬆島綠。改革方案提出在特定案件審訊中必須全程錄音錄像,支持引入辯訴交易制度並建議擴大監聽適用案件范圍。
日本法務省將根據此方案制訂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修正案,並將在明年的通常國會上提交審議。新制度實施后,日本司法實踐將發生較大變化。
在審訊過程中需錄音錄像
日本法制審議會改革方案規定,裁判員審判的案件在審訊過程中需錄音錄像,另外規定檢察院特搜部獨立辦理的案件也需要音像記錄審訊過程。
日本裁判員審判制度針對殺人、放火、綁架等最高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重大刑事案件,於2009年開始實施,一年約有1500件,佔一年間審理案件數量的2%左右。
審訊錄音錄像原則上需要全程記錄。改革方案還規定,在嫌疑人極力反對或錄音錄像有可能對嫌疑人造成傷害及案件涉及黑社會成員時可以例外處理。
2010年,大阪檢察院特搜部在不當使用郵件優惠制度一案中對時任厚生勞動省局長村木厚子提起訴訟。村木一直否認指控,隨后大阪檢察院特搜部被曝出篡改証據及對村木下屬存在誘供,村木被判無罪。以此事為契機,日本就是否推廣審訊中錄音錄像展開討論。
2011年4月,東京地檢特搜部為重樹信任,開始嘗試在部分審訊中進行錄音錄像,一個月后開始在全部審訊中錄音錄像。同年6月,日本法務省法制審議會成立“新時代刑事司法制度特別分會”並召開第一次會議,主要議題之一就是審訊錄音錄像問題。
日本法制審議會為法務大臣的咨詢機關,負責對法務基本事項進行調查審議,委員需經法務大臣任命,一般由專家學者組成,非全勤,任期兩年。曾蒙冤案的村木厚子為現任委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