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08日13:36 來源:中國新聞網
日本游泳聯盟7日在東京召開倫理委員會及常務理事會會議,決定對在仁川亞運會游泳賽場上盜竊照相機被簡易起訴、后被日本國家隊開除的男子游泳選手富田尚彌(25歲)做出停止選手資格的處分,處分期限至2016年3月31日。 |
據共同社報道,日本游泳聯盟7日在東京召開倫理委員會及常務理事會會議,決定對在仁川亞運會游泳賽場上盜竊照相機被簡易起訴、后被日本國家隊開除的男子游泳選手富田尚彌(25歲)做出停止選手資格的處分,處分期限至2016年3月31日。
此外,由於管理監督不力,日本泳聯專務理事泉正文及常務理事上野廣治、國家隊教練平井伯昌受到批評處分。
已對合同工富田尚彌做出停工處罰的迪桑特公司7日宣布於當天解雇富田,理由是“有嚴重違反就業規則的行為”。
根據起訴內容,富田於9月25日為給隊友加油前往游泳賽場,盜竊了韓國媒體的照相機,涉嫌盜竊罪被簡易起訴。他已支付了100萬韓元(約合5713元人民幣)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