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日本推行工作方式改革 能否根治“過勞死”頑疾?【3】

2019年04月04日14:40  來源:人民網-日本頻道
 

日本分階段實行限制加班上限的新法規 應對“加班文化”

為了改變長時間加班的問題,2018年6月生效的工作方式改革相關法案中出台了限制加班並帶有處罰措施的規定,大企業從2019年4月1日開始,中小企業從2020年4月1日開始執行。

根據規定,日本大企業的年加班時間最長需控制在720小時以內,包含休息日加班在內,月加班時間需控制在100小時以內。明年4月,中小企業也將適用同一限制。

另外,新法就帶薪休假規定,對於享有一年10天以上帶薪休假的員工,所有企業必須根據本人提出的日程,最少應讓員工享受5天帶薪休假。

據報道,在勞動基准監督署窗口,日本各企業根據新規紛紛提交與加班時間上限等有關的所謂“36協定”。2019年2月,提交件數達到高峰。據悉,由於包含休息日加班在內的月加班時間上限為100小時以內,很多日本企業將上限時間定為99小時。

一些提交協定的企業人事負責人表示,“規定很嚴,但我們已在推進有關措施”。也有些人表示,“工作量並未減少,我們正在多方嘗試”。<更多...>

近4成日本中小企業仍然不了解相關法規的內容

自今年4月起,勞動方式改革相關法律陸續開始實施。然而,根據日本商工會議所等團體此前發布的調查結果顯示,對於納入該法的加班時長上限規定,有4成中小企業表示不了解,而對於意在消除正式員工和非正式員工待遇差別的同工同酬制度情況,也有近半數企業不了解。日本商工會議所等團體對此表示擔憂,呼吁“要加強相關法律內容的普及”。

調查結果中,有39.3%的企業不了解加班時長上限規定,24.3%的企業不了解義務帶薪年假制度,47.8%的企業不了解同工同酬制度。

加班時長上限規定從今年4月起開始實施,同工同酬制度將於2020年4月起開始實施。對以上兩項法律規定,中小企業可以各推遲一年,於2020年4月和2021年4月開始實施。關於義務帶薪年假制度,不論企業規模大小都從今年4月開始實施。

如今,為了防止過度加班以及過勞死等情況出現,日本政府已經開始實施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但是其效果如何,今后還需要各界人士對其拭目以待。<更多...>

(責編:許文金、陳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