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5日08:25 來源:京華時報
日本內閣14日通過一項有關《特定秘密保護法》的政令,公布特定秘密的界定和解除標准,並宣布這項法律定於今年12月10日正式生效。有輿論認為,該法侵害了日本國民的知情權,並可能成為推動日本走向戰爭的危險法律。 |
日本內閣14日通過一項有關《特定秘密保護法》的政令,公布特定秘密的界定和解除標准,並宣布這項法律定於今年12月10日正式生效。有輿論認為,該法侵害了日本國民的知情權,並可能成為推動日本走向戰爭的危險法律。
特定秘密分為55項
安倍政府去年12月不顧質疑和批評,強行頒布旨在嚴懲泄露國家機密的《特定秘密保護法》。根據這一法律,與外交、國防、反恐、反間諜相關的敏感信息都可以界定為“特定秘密”而不予公開,內閣大臣等政府部門主管官員可以決定哪些是特定秘密。
根據最新發布的《保密法》運用標准,可被指定為特定秘密的情報分為外交、國防、反恐和反間諜四大類,細分則可分為55個項目。
其中,潛艇、飛機、武器彈藥研發信息和性能、利用無線電波和衛星搜集的情報及圖像、外國政府和國際機構提供的信息等都可被列為特定秘密。
標准中寫道,政府將盡量縮小秘密范圍並縮短保密時間。但反對者批評說,這一規定形同虛設。因為《保密法》中已規定,“一旦泄密可能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的情報”都可被指定為特定秘密,將擴大入選情報范圍。
政府新設機構防泄密
運用標准中同時寫道,日本政府將在內閣官房新設“內閣保全監視委員會”,負責檢驗秘密是否得到妥善處理,委員會成員為各府省廳事務次官級官員。
此外,內閣府還將設置檢驗監督特定秘密管理情況的“獨立公文書管理監”,並在其下設置“情報保全監察室”。
《保密法》生效5年后,內閣將根據法律實施情況修訂運用標准。
這一法律規定,公務員等人員泄密將入獄至多10年﹔包括媒體記者在內,慫恿泄密的人將面臨5年監禁﹔經內閣允許后,特定秘密可保密長達60年。
民眾憂日本走向戰爭
14日上午,部分日本民眾聚集在首相官邸前舉行抗議,要求廢止《保密法》。超過3000名日本學者警告,在限制和剝奪民眾知情權后,《保密法》將開啟日本通往“秘密國家”、“軍事國家”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