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13日08:01 來源:人民網
日本政府10日通過新的“開發合作大綱”,首次允許對其他國家軍隊提供“非軍事目的”援助。 |
========安倍再任首相以來的“軍事擴張”之路========
解禁武器出口限制
2014年4月1日,日本政府召開內閣會議,通過了“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用以取代已施行47年的“武器輸出三原則”。根據“武器輸出三原則”的相關規定,基本上禁止日本出口武器及相關技術。從允許日本擴大武器輸出的“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的通過來看,日本憲法的和平主義理念正在急劇變質。今后,使用日本技術在日本生產的武器彈藥等將在日本外造成殺傷和破壞,這一舉措很有可能會助長國際間沖突。 >>詳細
日本推動武器出口的野心與危險
為順利推動武器出口,日本政府還計劃在2015年度成立防衛省直屬的“防衛裝備廳”,專門負責日本與外國政府及國際機構間的武器出口談判事務。 利益的驅動固然令日本在武器出口方面一往無前,但安倍政府急於解禁武器出口,其背后卻有著更具進攻性的政治、外交和軍事動機。
首先,解禁武器出口后,日本制造的武器還將成為安倍政府打著“積極和平主義”幌子展開“軍事外交”“軍火外交”的政策工具。不久前,安倍出席在新加坡舉行的香格裡拉對話會,公開宣布將向東南亞國家出口巡邏、監視、救援、運輸、掃雷等“防衛裝備”,以提高相關國家的海岸警衛能力等。
此外,日本尖端武器和軍事技術也是日本強化日美軍事同盟,以及尋求建立日美澳三角同盟主導亞太安保格局的敲門磚。 根據新的“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日美軍事裝備的通用性有望提高,日美軍力的一體化程度也將相應深化。 >>詳細
推動解禁集體自衛權
2014年7月1日,日本政府召開臨時內閣會議,通過了修改憲法解釋、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內閣決議案,這意味著日本戰后以專守防衛為主的安保政策將發生重大變化。
該內閣決議案提出新的“武力行使三條件”:一、日本遭到武力攻擊,或與日本關系密切國家遭到武力攻擊,威脅到日本的存亡,從根本上對日本國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構成明確危險﹔二、為保護國家和國民,沒有其他適當手段可以排除上述攻擊﹔三、武力行使限於“必要最小限度”。決議案稱,在同時滿足上述三個條件的情況下,允許日本作為“自衛”手段行使武力。
這份決議案還將允許日本自衛隊在“非戰斗現場”對其他國家的軍事行動進行后方支援,並要求對介於軍事沖突與和平狀態之間的“灰色地帶”事態加強應對,簡化下令出動日本自衛隊的手續。決議案同時規定,在出動自衛隊前會事先征求國會同意。 >>詳細
安倍一意孤行 “底氣”從何而來?
日本的多項民意調查結果表明,安倍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做法,遭到了大部分日本國民的反對。那麼,安倍在此問題上一意孤行,其“底氣”究竟從何而來?
首先,安倍利用了國民對日本經濟復蘇的期待,以實現自己的政治主張。安倍上台后,採取了一系列刺激措施,經濟形勢暫時出現好轉,國民擔心政權更迭會導致政策調整,使經濟復蘇勢頭受阻。
其次,日本民粹主義上升,政治右傾化加劇,使安倍的右翼政治理念在國內擁有一定基礎。由於日本經濟長期低迷不振,國際經濟地位下降,部分國民出現了恐懼和不安情緒,民粹主義和右翼勢力便利用這種情緒宣揚所謂的“強國理念”。在這種情況下,和平勢力被削弱,右翼勢力得到增強。
第三,配合美國的亞太再平衡戰略,以博取美國歡心。美國多次表示希望日本盡快解禁集體自衛權,為美軍分擔壓力。
第四,安倍的政治“遺傳基因”決定他會不顧國民的感受和利益。安倍極力解除集體自衛權禁令的目的,就是要繼承其外祖父、二戰甲級戰犯岸信介的遺願。
解禁自衛權的危險有哪些?
其一,解禁集體自衛權,是日本政府對憲法強行作出的修改解釋,動搖了法律根基,也標志著安倍政權擺脫和平憲法束縛、重塑軍事大國的政治日程完成最關鍵一步。
其二,解禁集體自衛權,意味著日本從此將拋棄“專守防衛”政策,為日本自衛隊在海外採取更多軍事行動乃至參與他國戰爭開啟了道路。
其三,解禁集體自衛權,在安倍政府一再美化日本侵略歷史的背景下,無疑會導致日本與亞洲鄰國關系更加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