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06日14:30 來源:中國網
政府向國會提出修改民法相關規定的申請,讓私生子同普通子女一樣可繼承相同份額遺產的修正案。 |
據日本NHK網站12月5日報道,日本修改民法條例,有關父母未婚所生子女,即私生子是否與父母結婚所生子女擁有相同遺產繼承權,參議會總會一致通過該修改條例。
原有民法條例規定,未婚父母所生子女,即私生子隻可得到結婚父母所生子女繼承遺產的一半金額,日本最高法院於今年9月初步判斷,此民法規定違反了憲法中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相關條例。
對此,政府向國會提出修改民法相關規定的申請,讓私生子同普通子女一樣可繼承相同份額遺產的修正案,本月5日凌晨,該法案在參議院會議上全票通過。
雖然民法修正案還沒有正式成立,但是日本最高法院認為民法違反憲法規定,因此在9月5日以后,其實相關判決早已按照民法違反憲法相關規定進行判決了。
圍繞民法修改,自民黨內有人表示如此做將會破壞傳統的家族制度,應慎重考慮。但是民法修正案的成立也標示著私生子同嫡出子一樣將享受同等法律保護。
另一方面,在參議院總會議上,日本政府還向民主黨、大家黨、共產黨、社民黨等提出新的修正案申請,希望在子女出生時取消填寫是否為嫡出子的記錄要求,但是經過投票,贊成票為117票,反對票為118票,僅以一票之差被否決。
還可再進一步
關於民法修正案的成立,法院認為私生子應該同嫡出子享有同樣法律保護,因此在9月5日以后法院就開始以相同繼承權保護私生子的合法權益了。一位來自和歌山縣40歲的女性就是在9月5日之后接受的法院審理,因此她的合法權益得到了保護,但是她表示:“要是能夠再往前走一步就好了,我希望能夠讓孩子們從小就能有相同的價值觀,雖然說在法律上他們擁有相同的繼承權利,但是總是感覺有些不同。”
在參議院會議上進行旁聽的中田千鶴子也是私生子,她表示:“對於出生的孩子來說,我們不應該為家長的行為負責,此修正案終於通過了,現在心情十分特別。有關繼承差別,我一直感覺自己隻有二分之一的價值,但是此修正案通過以后,我感覺到了一種認同感。若沒有法律的規定,人們是不會消除對私生子的偏見的,這僅僅是我們邁出的第一步。”
作為私生子的母親且為消除其與嫡出子的差別而投身於運動行列的田中女士表示:“至今為止,國家還會根據兒童出生申請中填寫到的是否為嫡出子一欄來判斷是否有繼承權的差異,但是隨著修正案的成立,該填寫項也變得沒有用處。雖然會議上僅以1票之差沒有通過修改戶籍法的提案,但是我希望國家能夠在不久的將來重新考慮此問題。”(趙佳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