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民宿的監管之路:地方版民宿新法頻出 規范民宿走上合法經營【2】

2017年10月31日15:22  來源:人民網-日本頻道
 

各地頻繁出台地方版的民宿條例:京都市與北海道或成其他地方版的參照樣本

今年6月,“民宿”解禁法案在日本眾議院表決通過。 該法案中規定,民宿的營業時間一年不得超過180天,各地方根據條例可以縮短天數。如有違反法令等行為將被勒令停業,不遵守者將被處以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元以下罰款。詳情>>>

在10月24日召開的日本政府內閣會議上,日本政府最終決定了監管民宿的“住宅宿泊事業法”將從2018年6月15日正式實施。“民泊新法”規定,日本“民宿”實行申報制,營業天數上限定為180天。都道府縣和部分政令市可以在根據當地實情制作條例縮短營業天數。詳情>>>

京都市:提出監管大體框架內容 旅游淡季經營最長不過60天左右

規范民宿經營的的“民宿新法”《住宅宿泊事業法》將於2018年6月正式實施。在此背景下,為找到符合當地實情的民宿監管條例,京都市25日召開了了專家學者研討會。

按照去過法律規定不允許開設賓館、旅館的“住宅專用地區”經營的民宿,為防止民宿影響居民日常生活,會議提出,在這樣的居住專用區域的民宿僅允許在旅游淡季的1-2月份經營60天左右。

研討會上,大會上還提出了房東同住型的民宿、管理者就在附近的町家民宿不受60天上限的限制。詳情>>>

北海道:按地段分類監管制定不同營業天數 住宅地段最短僅允許60天 

北海道在10月30日召開專家會議,按照會議討論結果,根據民宿所在地理位置,北海道擬將民宿的年度營業天數分成幾個大類,一是民宿所在地為居住專用地區的,周末•節假日的營業天數為60天以內,二是所在地在小學初中周邊的,年度經營天數擬定為110日以內,三是對於那些獨門獨院的“一戶建”的民宿則不加以任何天數限制。

條例方案在充分考慮到民宿經營對孩子、當地居民生活的影響等因素,將民宿經營地段劃分為(1)住宅專用地區(2)沒有酒店等小學中學周圍100米(3)別墅區(4)道路條件不好的地區等。

特別是針對獨立門戶的“一戶建”民宿,作為一種可供交流的住宿形態,北海道擬將不納入監管的范疇內,不適用即將出台的監管條例。這種“一戶建”民宿與一般民宿不同,由於房東通常也在居住,即便地處條例規定的地段也不受營業天數的限制。

(責編:劉戈、陳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