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3日13:25 来源:中国网
日本政府决定扩大“混合治疗”对象的范围。根据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指示,厚生劳动省已经开始商讨具体对策。 |
据日本《读卖新闻》网站4月23日报道,日本政府决定扩大“混合治疗”对象的范围。根据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指示,厚生劳动省已经开始商讨具体对策。
为了让患者能够得到有效的尖端治疗,厚生劳动省需早期实施行动。
所为混合治疗,就是将公共医疗保险所认可的检查法及药物和目前尚未被保险适用范围认可的治疗法并用。原则上,厚生劳动省可以禁止医疗机关使用那些有效性和安全性上存在疑问的治疗方法。
由于患有疑难杂症的患者并不少,且一些未被日本国内承认的药物在海外得到了广泛使用,日本也渐渐开始尝试使用这些药物。
然而,正在实行的计划规定,如果患者使用未被国家承认的药物,那么本来保险范围之内的检查及住院费用全部都由患者自费。于是,有许多患者抱怨,混合治疗会给他们带来很重的经济负担。
现在,被国家承认的混合治疗法有癌症晚期放射线疗法——重粒子射线治疗、家族性老年痴呆症的遗传因子诊断等共计100种左右。
厚生劳动省将扩大混合治疗的适用范围,将抗癌剂等一些未被国家承认的药物纳入混合治疗的药物范围之内,从而治疗重症患者。此外,细胞和组织培养的再生医疗法以及未被承认的医疗器械也可能会尽快纳入使用。
对患者来说,他们可选择的治疗法增多。医生们也都在专心研究新的治疗法。人们十分期待混合治疗法适用范围扩大后的效果。
为了使混合治疗造福更多人,在政府的规制改革会议上,有人提出了“选择疗养制度”——如果患者和医生都同意,就可进行混合治疗。这种制度比厚生劳动省的方针所规定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
但是规制改革会议的提案有一点令人担忧,有些医生并没有向患者仔细描述混合治疗的过程,直接征得了患者同意。
所有患者都有权利得到足够的医疗情报。医院应当避免医生没有科学根据地强迫患者进行混合治疗。
如何划分混合治疗的范围对于日本政府来说是一个重大的课题。具体对策上规定,在海外的临床试验中效果及安全性都被认可的医药品,以及国内外的学会所推荐的治疗法都可被纳入混合治疗的范围中。
综上所述,政府应当优先考虑患者的利益,在确保患者安全的基础上构建计划。(实习编译:王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