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5日11:15 來源:中國新聞網
日本政府25日在內閣會議上通過了對泄密公務員加大處罰力度的“特定秘密保護法案”。 |
據共同社報道,日本政府25日在內閣會議上通過了對泄密公務員加大處罰力度的“特定秘密保護法案”。
日本政府力爭使該法案與統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SC)”設立法案一同在本屆國會期間獲得通過。鑒於“秘密”的認定沒有經過第三方核實,有意見批評政府會擴大秘密的定義范圍並強化信息監管。
日本政府從目前的安全保障環境日益嚴峻這一觀點出發,認為嚴格的保密法制對加強與同盟國美國間的情報共享、高效運作NSC是不可或缺的。
法案涉及防衛、外交、防止間諜等特定有害行為、防止恐怖襲擊等方面,其核心內容是關於一旦泄密會對國家安全構成顯著危害的信息,各行政機構的長官可將其指定為“特定秘密”。
法案在“附表”中列舉了“秘密”范圍,包括武器、彈藥、飛機數量和性能,用於防衛的暗號,與外國政府間的重要談判內容等。泄密公務員最高可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教唆他人泄密者也將被判處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