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09日08:30 來源:中國網
特定秘密保護法中的保密內容為:外交、防衛、間諜及恐怖組織領域的信息中,涉及國家及國民安全的特別秘密所需的情報信息。 |
據日本NHK網站12月7日報道,日本成立的特定秘密保護法的要點如下:
特定秘密保護法中的保密內容為:外交、防衛、間諜及恐怖組織領域的信息中,涉及國家及國民安全的特別秘密所需的情報信息。
以上信息被指定為“特定秘密”,通過實行該特定秘密保護法以防止秘密泄露。
“特定秘密”由大臣等行政機關的首領進行指定。特定秘密的指定時長最長為5年,此期間內可進行多次更新。若合計指定時長超過30年,則需得要日本內閣的同意。除部分例外的秘密外,其他秘密都需在未來60年以內進行公開。
此外,法律中還規定,將對泄露“特定秘密”的公務員處以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還將對唆使他人泄密者處以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