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19日09:26 来源:新京报
昨天,120袋日本强掳中国赴日劳工珍贵罪行档案首次在中国公布。该档案由旅日爱国侨领、东京华侨总会名誉会长陈焜旺转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馆长沈强表示,将妥善保管这些珍贵的档案。现在档案已经实现电子化,将向社会公布,并在适当的时候展出。 |
日本人拍摄的被掳去日本花冈的中国劳工照片。
■ 档案揭秘
日本未调查受害者写出档案
1945年8月战败前夕,日本深知其罪行严重,于是下密令要求政府各部门和占领区当局销毁罪证,掩盖罪行,其中包括强征和奴役中国劳工罪行的档案资料。
当时的国民政府多次要求日本通报中国劳工在日本的情况。为了应付中国政府和盟军司令部,日本政府不得不在中国劳工回国一个月后,开始调查。
1946年1月下旬,日本外务省确定调查方案,让使用中国劳工的各企业作业场尽快写出调查报告。3月份,外务省委托16名调查员分成4个组,分别赴各作业场开展调查,写成《备忘录》。1946年6月,日本外务省根据上述两个材料,写成了《外务省报告书》,但是封面记载的时间却是3月1日。
日本被强掳中国战俘劳工殉难者联合慰灵祭奠执行委员会事务局长林伯耀表示,以上3个材料均是在中国劳工幸存者回国之后形成的,日方根本没有调查受害者一方,完全依靠奴役中国劳工的日方企业主和日方调查人员的意见。因此真实性大打折扣,但其毕竟完整记录了日本强征和奴役中国劳工的历史,是珍贵的历史档案。
档案用来打过多场劳工官司
北京市方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康健直接参与了10余起中国赴日劳工诉讼案件。
她表示,1994年,《外务省报告书》就已经在日本公布了。1995年,他们开始为赴日劳工打官司时,已经采用了该档案里的部分资料,“因为有些内容有些不太准确,我们也就是用一些公布的名单和死亡报告。”康健说,从1995年开始,每个劳工诉讼案件都会涉及该档案公布的资料。
“该档案对诉讼起了很好的作用。”康健表示,至今已经有十余起中国赴日劳工案件在日本进行审理,日本是三审终审制,这十几起案件,有的是在一审中胜诉,有的在二审中胜诉,但最终都在终审中败诉,“也许有政治原因,但起码在事实认定上,日本方面还是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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