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5日12: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日本最高法院将开庭裁定是否需要修改或废除有关条例,以容许“夫妇别姓”(夫妇使用不同姓氏)。 |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日本最高法院将开庭裁定是否需要修改或废除有关条例,以容许“夫妇别姓”(夫妇使用不同姓氏)。
报道指出,日本社会高度现代化,但仍保留不少传统以至于过时的观念,当地《民法》至今依然规定,夫妇结婚后必须使用同一姓氏,更禁止女性离婚后半年内再婚。当地5名女性早前联合提出诉讼,指相关条例违反宪法,
日本现行《民法》中针对婚姻的条文,是早在明治时代的1896年制订的。严格而言,条例只是列明夫妇必须同姓,没指定是妻子随夫姓抑或丈夫随妻姓,但现时96%夫妇均是妻从夫姓。
此外,当局为保儿童父亲身份清晰,规定女性若于离婚后短时间内诞下婴儿,必须于婴儿父亲一栏填上前夫名字,然而现今DNA鉴定技术发达,条例逐渐显得不合时宜。
女原告:感不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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