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14日13:06 來源:央視網
明星也是人,他們也會犯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他們被拘留被捕期間也跟普通人一樣,沒有哪個明星因為你名氣大而有特權。 |
謝霆鋒
2002年4月12日,謝霆鋒因為妨礙司法公正被香港廉正公署拘捕,同年10月2日進入香港羈留中心懲教所。第一天謝霆鋒即按規定剪成小平頭,先到指模房登記指紋、掌紋后,接著做例行身體檢查,包括俗稱“通櫃”的手指探測肛門檢查,然后更換囚衣。之后,感到身體不適,原來通櫃檢查弄傷了肛門。小謝以患哮喘病為由,得到懲教所特別安排,暫時住在獨立病房。謝霆鋒就在病床上度過了第一夜鐵窗生活,他每天按規定時間起床,被安排做“貼信封”的工作,每天有一小時私人時間和一小時運動時間。后來哮喘病好轉,他被移入普通監房,同屋共3名囚犯。小謝開始打掃廁所,蹲在地上擦洗地板,過慣了少爺生活的他十分不適應,直抱怨辛苦。他還必須與其他犯人一道在公共浴室洗澡。因為哮喘病,小謝在牢內不用出操、不用做粗重的活。因為煙癮困擾,加上每天要6時30分起床,還要從事體力勞動,小謝的情緒低迷,仿佛一下子老了好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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