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11日13:46 來源:日本通
6月9日,演員能年玲奈所屬事務所LesPros entertainment(東京都)以周刊文春的報道導致名譽受損為由,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出版方文藝春秋等賠償約1億1千萬日元的名譽損失費並登報公開道歉。 |
據日本媒體報道,6月9日,演員能年玲奈所屬事務所LesPros entertainment(東京都)以周刊文春的報道導致名譽受損為由,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出版方文藝春秋等賠償約1億1千萬日元的名譽損失費並登報公開道歉。
事務所方認為有問題的是,5月7日∼14日發布的以《國民的偶像女演員為什麼會消失?》為題的報道。事務所方在訴狀中提到,因對方在報道中稱社長說能年“你是敗家犬”、工作不為她配車、拒絕她出演電影等部分,控告對方“毫無根據,已明顯損壞了公司名譽和信用”。周刊文春編輯部反駁道:“對報道的真實性有絕對的信心。”
能年因主演NHK晨間劇《海女》而走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