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02日09:37 來源:中國新聞網
駭人聽聞的台灣內湖女童斬首案,引起死刑存廢的爭論。主張廢死人士認為,殺童悲劇與死刑存廢沒有直接關連,隨機殺人事件真正該檢討的,是台灣的政治、經濟、社會生病。震驚日本的池田國小殺人事件,值得台灣借鑒反思。 |
台灣《中國時報》1日文章稱,駭人聽聞的台灣內湖女童斬首案,引起死刑存廢的爭論。主張廢死人士認為,殺童悲劇與死刑存廢沒有直接關連,隨機殺人事件真正該檢討的,是台灣的政治、經濟、社會生病。震驚日本的池田國小殺人事件,值得台灣借鑒反思。
文章說,2001年6月8日,一名無業男子宅間守闖入大阪池田小學,持刀殺害8名兒童,並造成15人受傷的瘋狂砍殺事件,引起日本社會極大的震驚。這件殺人事件是否適用日本刑法第39條,即心神喪失不罰或精神耗弱得減刑的情事,就成為審判的焦點。
在偵查與審判中,被告於精神鑒定后,確實顯示其有被害妄想與強迫症等精神疾病,且經核磁共振掃瞄腦部,亦發現被告的中腦左側有病變之情況。但鑒定報告仍以此等精神障礙,並不會影響是非辨識及行為控制之能力為結論,再加以法院認為被告有詐病以規避死刑之嫌,最終仍認定無心神喪失或耗弱之情狀而處以死刑定讞。
分析指出,這個判例對於日本社會接連發生的無差別殺人事件造成重要的影響,亦即必須用最嚴格的標准來認定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以避免凶手藉由裝神弄鬼逃避刑責的投機行為。
台灣這幾年冷血殺童事件頻傳,凶手有幾點共同的特征:選擇無力抵抗的弱小兒童殺害﹔當被群眾追打圍毆時,又知道要尋求警方保護,可見他們有環境辨識與行為控制能力,卻以精神狀態為由免除死刑。這正應証了凶手曾文欽所說的“反正殺死1、2個,也不會被判死刑”的僥幸心理。
該文指出,這兩天接連在花蓮、樹林、台北地鐵發生3起隨機砍人事件,印証了治安政策的破窗理論,無死刑嚇阻隻會造成更多人跟進模仿。
現在,當局立即能做的就是立刻“修法”,明定殺害12歲以下兒童者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同時對於隨機殺人凶嫌的認定,應採取日本的最嚴格標准,以遏制模仿效應及僥幸心理。
盡管法務部門回應,認為不“修法”為宜。但是對加害者慈悲,就是對被害者、家屬與善良百姓殘忍。(李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