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05日13:59 来源:新华网
近日,日本多名地方议会议员因陷入公款私用丑闻而“声名”远播。其中,尤以兵库县议会议员野野村龙太郎最为引人注目。 |
日本法律规定,国会议员和地方议会议员有义务向国会和地方议会提交年度收支报告,并在报告中附具发票等相应支出凭证。议会事务局对议员提交的收支报告进行核查,如果选民提出要求,议员有义务将活动经费支出明细公开。
然而,舆论指出,这个看似透明的内部监督制度实际上“硬伤”较多,客观上纵容了一些议员利用制度存在的漏洞牟取私利:
首先,收支报告由议员自行提交,没有第三方介入;其次,在无法获取原始凭证或紧急情况下,无原始凭证报销也被认可;第三,议会事务局仅核查报告事项是否存在遗漏、合计数字是否准确,通常不会将报告退回要求议员修改。
由于议会对议员财务支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鲜有议员因不当支出而引咎辞职,更别说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2012年,日本国会修改地方自治法,将“政务调查费”改为“政务活动费”,规定原本用于“议员调查研究”的经费也可用于“其他活动”,从而扩大了政务活动经费使用范围,此举也为日本议员公款私用提供了新的名目和机会。
主张加大议员经费使用监督力度的元三重县知事北川正恭认为:“公款私用丑闻虽然与个人资质不无关系,但未能切实履行核对监督责任的县议会、议会事务局同样负有责任,全国的议员和议会都应该端正态度严肃看待这个问题。”(记者刘秀玲、冯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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