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29日09:43 來源:人民網-日本頻道
日本內閣會議日前決定自3月29日起正式實施新安保法。新安保法實施后,一個核心問題就自然躍上水面——日本自衛隊可以行使集體自衛權。 |
日本內閣會議日前決定自3月29日起正式實施新安保法。新安保法實施后,一個核心問題就自然躍上水面——日本自衛隊可以行使集體自衛權。屆時,日本自衛隊可在美國的“召喚”下,在全球范圍內執行任務。獲得行使集體自衛權后的日本准軍事組織——自衛隊今后的走向以及扮演的“角色”到底會是什麼?日本在軍事安全領域范圍的日益活躍,是否會給日本國家戰略帶來深刻變革?又是否會影響到亞太地區以及全球的和平與安全……?
首先,日本自衛隊的歷史角色將發生根本性的變化。二戰戰敗后的日本,在和平憲法的制約下,日本軍隊的職能與角色被進行了大力的壓縮與控制,僅僅保留了必要的最低限度的本土自衛功能——自衛隊。自衛隊,顧名思義,以自衛為其根本職責,不能像其他國家的軍隊那樣擁有裝備攻擊性與戰略性武器以及在海外遂行軍事任務的職能與權利。簡言之,日本自衛隊,不具備嚴格意義上的國家軍隊的職能。而也正因為如此,日本右翼勢力一直對此耿耿於懷,夢想著有朝一日能夠修改憲法與解禁集體自衛權,可以讓日本恢復真正擁有自己的軍事力量。自從安倍二次執政后,日本在軍事安全領域的動向就一直非常引人注目,而且安倍也沒有“辜負”右翼勢力的“寄望”,緊鑼密鼓地在軍事安全領域做出了一系列“奪人眼球”的動作:2015年7月與9月,由日本執政黨控制的國會眾、參兩院不顧在野黨和日本民眾的強烈反對,強行表決通過了新安保法案,同年9月30日,日本政府正式公布新安保法,而該法在公布后6個月內(即2016年3月29日)實施。
其次,日本自衛隊的職能與發揮的作用將大幅擴展。新安保法實施后,即意味著日本放棄了二戰后一直奉行的“專守防衛”的軍事安全基本政策,轉而可以行使二戰后被視為“禁區”的集體自衛權。所謂的新安保法是由《和平安全法制整備法》和《國際和平支援法》兩大部分構成,核心內容在於解禁日本集體自衛權。《和平安全法制整備法》是對10部舊法加以整合與修改,新增的“危急存亡事態”將“武力守護對象”由原來的日本擴大到與日本有密切關系的盟國﹔並用“重要影響事態”替代“周邊事態”,這將日本自衛隊為外國軍隊提供支援的范圍從日本周邊擴大到全球。而《國際和平支援法》實質為“自衛隊海外派遣永久法”,旨在鬆綁自衛隊海外軍事行動,該法實施后,日本可以隨時根據需要向海外派兵並向其他國家軍隊提供彈藥運送、戰機加油等后方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