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28日08:42 來源:人民網-國際頻道 原創稿
,近年來,中日政治互信缺失,普通民眾相互好感度走低,兩國關系持續低冷,不禁讓人發出“剪不斷,理還亂,是中日,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的感慨。 |
鄧小平外交戰略思想所體現的精神,是與中國領導人長期以來的外交戰略思想相一致的。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全面發展同各國的友好合作。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十二大以后,分別提出改善和發展同發達國家關系,堅持“與鄰為善、以鄰為伴”等周邊外交方針。十八大又提出“親、誠、惠、容”的周邊外交新理念,包括“一帶一路”構想都是周邊外交理念的具體化。國家主席習近平“七一”講話中進一步提出“堅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就要始終不渝走和平發展道路,始終不渝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加強同各國的友好往來,同各國人民一道,不斷把人類和平與發展的崇高事業推向前進”。可見,中國的外交戰略思想謀求的是友好合作、互利共贏,提供的是和平與發展的正能量。
中日一衣帶水,兩國漫長的交往史, “和平友好是兩國人民心中的主旋律”。但顯然,對於“搬不走的鄰居”的中日兩國來說,定義關系要比創造它的過程簡單許多。廣義的中日友好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兩千年以上。鄧小平說,中日兩國有著兩千年的友好交往史,其中最多有100年的路程走得不好。殷鑒不遠。而狹義的中日友好歷史,則幾乎是同時代史。中日兩千年能夠跨越不愉快的歷史,“相逢一笑泯恩仇”,當今和平與發展主題時代下也應能跨越隔閡、紛爭,實現合作、共贏。
從政治層面來說,中日四個政治文件中的《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是其中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正如它的名稱“和平”、“友好”、“條約”的關鍵詞所示,是以兩國議會批准的法律形式,確認雙方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發展兩國持久的友好關系。條約有效期為10年,至今中日兩國都沒有宣布終止條約,所以條約一直自動繼續有效。
中日之間的一系列機制化建設,包括政府層級的外交安全與經貿事務部門,以及危機管控機制,僅民間友好團體、機構就有中日友好21世紀委員會、中日友好協會、中日友好城市、環保醫療……人員往來,每周500個航班、每年600萬人互訪,經濟層面的3000多億美元的年貿易額……這是我們在當今和平與發展時代主題背景下發展兩國關系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