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20日08:25 來源:新民晚報
日本近代以來之所以走上侵略擴張道路,根源於東施效顰的文明觀,或者說文明成了追逐國家利益的幌子,而忽略了文明真諦的自由、平等、博愛。但不管他們怎樣辯解,判斷罪與非罪唯一的根據是侵害的事實或行為是否發生,即使過失犯罪也得承擔責任。 |
不擇手段的國家至上
近代日本的文明觀中,為了達到於己有利的目的,手段不必拘泥。
福澤諭吉認為,狹義的“文明”是指單純以人力增加人類物質需要或增多衣食住的外表裝飾,廣義上是指不僅追求衣食住享受,且勵志修德,把人類提高到高尚的境界。但他所謂的“高尚”並非儒家倡導的仁義禮智信、舍己為人之類的道德,而是積極參與社會交往、關心國家大事,改變消極被動、與他人不交往的狀態。他有時把文明抬到至高無上的地位,作為人類前進的終極目的,稱文明至大至要,能促進文明的就是利,使文明退步的就是害。他認為:“社會上的一切事物,可能有使人厭惡的東西,但如果它對文明有益,就可不必追究。譬如,內亂或獨裁暴政,隻要能促使文明進步,等它的功效顯著表現,人們就會把它往日的丑惡忘掉一半而不再去責難。”但更多場合,國家利益才是日本知識人的最高目標,文明不過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手段。福澤諭吉宣傳自由、平等、獨立,鼓吹一身獨立則一國獨立。在他文明論中,“自由”“平等”的分量不多,而“獨立”是他關注的重點。他所謂自由,是要日本人改變自古以來官尊民卑的心理,盡自己所能參與國家建設﹔所謂平等,是希望日本國內的官民權利平等,讓百姓、讀書人可以參與國家輿論。所謂獨立,是鼓勵歷來依賴俸祿生活的武士階層在失去特權后自食其力,積極參與殖產興業,同時爭取日本與歐美列強平起平坐。他要日本人首先人人謀自己獨立,然后國家才可安泰。“國家獨立是目的,國民的文明就是達到這個目的的手段”,手段有無數的層次,越多越好,而且非多不可。希望日本人“劃清內外的界限”,對外要堅決與外國人“爭利爭理”,把“日本國締造成一個兵力強盛、商業繁榮的大國”。
中國傳統思想中的“文”與“武”相對而言,指溫柔、和平,文明的對立面是暴力、戰爭。侵略這種損人利己的戰爭不道德也不文明。但近代日本思想中,戰爭是文明題中應有之義。福澤諭吉說國家關系隻有兩種,平時進行貿易互相爭利,否則就是開戰互相厮殺。“戰爭是伸張獨立國家的權利的手段,而貿易是發揚國家光輝的表現。”貿易、戰爭都是文明的內容。他提出,討論事物的得失利弊時必須考慮時間性(時代)和空間性(地點)。沒有絕對的善惡利弊,必須考慮具體環境,包括戰爭。他稱,“戰爭固然是壞事,但對敵人卻不能不戰。殺人固然違反人道,但在作戰的時候就不能不殺人”,“天地間沒有貫穿一切事物的道理,隻能是隨著時間和空間來進行觀察”,因此他是對外擴張的積極支持者。
國家利益至上,是日本近代各種思潮的共同點。自幕末權利概念傳入后,明治初年日本掀起了轟轟烈烈的自由民權運動,批判政府專制,要求設議會、立憲法。但在國際關系上,民權派轉身擁護國權而支持政府。近代以來,日本從西洋輸入各種思想,出現了各種政治經濟黨派,但一旦遇到國際紛爭,無不支持對外強硬。一貫以在野立場批評政府的福澤諭吉,在甲午戰爭爆發后欣喜若狂,認為並非日本侵略,而是謀求文明、開化與進步的日本討伐阻礙進步的清國,將文明事業推向亞洲的行為。而原本倡導平民主義、和平主義,堅決反對軍備擴張和侵略主義的德富蘇峰,在甲午戰爭開始后,通過報刊積極支持出兵,煽動戰爭熱潮。20世紀初,輿論主張“對外實行帝國主義,對內實行立憲主義”,認為以文明國統治野蠻國之土地,為天演上應該享受的權利﹔以文明國開通野蠻國之人民,又是倫理上應盡之責任。可以看出,近代日本思想中,文明是追求、擴大國家利益的手段,被作為對外擴張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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