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04日13:15 来源:环球网
日本一男子为抢救重伤女子剪破其衣服,为此,他险些被警方当做流氓逮捕。事后,该男子将此事上传至社交网站后引发热议。 |
据日本Livedoor新闻网11月3日报道,日本一男子为抢救重伤女子剪破其衣服,为此,他险些被警方当做流氓逮捕。事后,该男子将此事上传至社交网站后引发热议。
据该男子自述,事发当日,他碰巧路过车祸现场,发现事故车辆上一名女子受重伤心脏已停止了跳动后,他立刻展开急救。在人工呼吸和胸部按摩后,为了将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的电动贴贴在女子身上,他欲用剪刀剪开女子衣服。而重伤女子的朋友却上前阻止,还称该男子为“流氓”,要求他“立刻住手”。但情况紧急,该男子只反驳了一句“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便不顾反对,剪开了重伤女子的衣服并成功使用AED对其施救。据称,警察赶到后,曾怀疑该男子有猥亵女子的倾向,并对事件经过进行了问询。
最后,虽然男子并没有受到处罚且因为救了人而受到了感谢,但是因为使用AED急救而被叫做“流氓”,这怎么看都让人心生委屈。就像这次的事件一样,为了抢救女子性命而割开其衣着是否是犯罪行为呢?相信大家也都有相同的疑惑,刑事案件专家大川一夫律师就此为大家从法律角度作出了专业分析。
大川律师指出,一般来说,男子因割破女性衣服而被问罪时,所担罪名是 “强奸罪”或“器物损坏罪”。他分析称,“判断强奸罪的依据是看犯罪者在实施该行为时是否抱有性侵犯的意图。而该男子是在伤者的心跳停止的情况下,为了使用AED进行急救才这样做的,并没有怀有性侵犯的意图。因此,强奸罪显然是不成立的。”
那么“器物损坏罪”是否成立呢?大川律师进一步说明称,“实际上,割破女性的衣服这种行为就是器物损坏罪的构成条件无疑。但是,刑法第37条规定,‘为了保护自己或是他人的生命、身体、自由不受侵害而采取的行为,且该行为没有超出正常所需的情况下,不作处罚’,即满足‘紧急避难’原则的行为是不受处罚的。本事件中,男子是为了救人才不得已剪破了衣服。同衣服相比,当然是人命更重要。因此,该男子的行为不属于‘器物损坏罪’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