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29日08:08 来源:京华时报
安倍之愿,非日本民众所想;安倍所想,背日本民众所愿。在新安保法酝酿和出台过程中,安倍及自民党的解释和答辩,暗布陷阱,暗设圈套,暗藏杀机,不乏矛盾、敷衍和搪塞,更充斥着悖乱、悖逆和悖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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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的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尽管怪象横生丑态百出,但议席占优的执政联盟最终还是强行通过了旨在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安保法案。至此,数年的蓄谋,数月的辩论,终使法案成为法律,首相安倍晋三如愿以偿。只是,安倍之愿,非日本民众所想;安倍所想,背日本民众所愿。在新安保法酝酿和出台过程中,安倍及自民党的解释和答辩,暗布陷阱,暗设圈套,暗藏杀机,不乏矛盾、敷衍和搪塞,更充斥着悖乱、悖逆和悖论。
难保安全的安保法
新安保法的出台,等同于逐一卸掉了盔甲上的每一个铆钉,使和平护甲形同虚设。
安保法,顾名思义,是一套用来保障安全的法律。但新安保法,却是日本极右翼保守势力长期抵触“和平宪法”的产物,是一种无法正视历史的心态表现。
1947年,日本正式颁布总计十一章、103条的《日本国宪法》。其中,第二章仅包括第九条一个条目,内容不多,却是整部宪法的精髓所在,因为它明确做出“放弃战争、放弃战争力量、放弃交战权”的承诺。
“和平宪法”规定只能保留“必要最小限度”武力,奉行“专守防卫”的国策。1972年,日本政府明确集体自卫权僭越宪法第九条,彻底封禁集体自卫权。此后,日本防务法律体系全面突出防御特征,对派兵海外设置严格关卡和法律障碍。
但几十年来,极右翼势力没有从解禁和修宪的梦中清醒。特别是安倍2012年出任首相后,在解禁集体自卫权的道路上“暴走”,图谋抛弃“专守防卫”的国策。安倍政府2013年年初成立专家会议讨论解禁集体自卫权,明确要重构防务法律体系,去年7月又以罕见的内阁决议方式推翻1972年以来历届政府对集体自卫权的官方立场,公然实施解禁。
为了清除原法律体系中封禁集体自卫权的“绊脚石”,为了排除法理中掣肘行使集体自卫权、向海外派兵的“拦路虎”,安倍政权对防务法律体系彻底筛查,制订了由10部法律修正案组成的《和平安全法制整备法案》,与新制订的《国际和平支援法案》一道,打包成安保法案,于今年5月提交国会审议,先后在众议院和参议院强推通过。
与其说“和平宪法”是日本战后向往和平的法律表率,倒不如说,这部宪法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日本,它压制了日本二战后的军国主义残余,最大程度避免了极右思想的兴风作浪,它创造了半个多世纪的和平空间和时间,为日本战后经济的高速发展营造了历史环境。“和平宪法”不是制约日本的束缚,而是保障日本回归世界重新起步的盔甲。
而新安保法的出台,等同于逐一卸掉了盔甲上的每一个铆钉,使和平护甲形同虚设。
心术不正的攻防论
新安保法通过后,安倍会马不停蹄地出台新动作,完成对自卫队的改造和升级。
新安保法的关键内容,零零碎碎地分散隐藏在11部法律的各个角落,但整合起来,其主旨就一条,解禁集体自卫权。为了实现“派兵和用武自由”,安保法抛出各种假设、前提、概念,如“存立危机事态”“重要影响事态”等,试图描绘出一个受到迫切威胁的日本、一个亟须到海外“自卫”的日本。
自安保法案递交国会审议以来,安倍等人的答辩模糊暧昧,反复无常,时常语无伦次,前后矛盾,推动安保法的前提、理由、充分性、必要性无一站得住脚。面对反对者的追问,安倍今年7月抛出一句:“有备才能无患”。
原来安保法不是“因患而立”,而是“为立而立”。可以预见的是,新安保法通过后,安倍会马不停蹄地出台新动作,完成对自卫队的改造和升级。在新安保法下,日本自卫队可以向“国防军”转换名称和身份,其功能将由“专守防卫”改为“攻守兼备”,其行动范围和特征将由“就近”防范改为全球出击,自卫队的规模、兵种以及武器装备的投放范围都会发生巨大调整。
大多数日本民众很清楚,过去几个月参众两院的两次表决,实际是在拿国家和平与民众福祉作赌注,进而产生诸多方面的担忧和风险。
首先,当“专守防卫”变为“以攻代守”或“攻守兼备”,自卫队将卷入战争,日本70年来的和平局面将被改写;其次,日本一旦对自卫队及其武器装备进行大规模升级换代,只会加剧地区紧张局势,只会把日本推向更加危险的局面;更关键的是,在近七成民意反对的情况下,安倍仍能强推安保法案在国会通过,充分显示出日本现行民主的重大缺陷,类似“国会暴举”今后难说不再上演。
有此三个担忧,日本政坛乃至日本社会恐将提心吊胆许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