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30日16:54 来源:人民网-日本频道
自签订之日起,经过两年的等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日本国政府及大韩民国政府关于促进、便利和保护投资的协定》 (简称《中日韩投资协定》),中日韩三方终于各自完成了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国内法律程序,于2014年5月17日正式生效。 |
作者:倪月菊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
自签订之日起,经过两年的等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日本国政府及大韩民国政府关于促进、便利和保护投资的协定》 (简称《中日韩投资协定》),中日韩三方终于各自完成了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国内法律程序,于2014年5月17日正式生效。作为中日韩三国在经济领域的第一个促进和保护三国间投资行为的法律文件和制度安排,《中日韩投资协定》的正式生效,体现了中日韩三国深化经贸领域合作的意愿,将为三国投资者提供更为稳定和透明的投资环境,对进一步深化三国投资合作、推动三国经贸关系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为三国间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谈判和磋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投资协定的生效将进一步助推中日韩FTA谈判。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需求的增强,国际上逐渐形成了自由贸易协定与双边投资协定并存的局面。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中,日韩把投资协定作为自贸区谈判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前提条件,认为法律框架的完善是正式开展FTA谈判的先决条件。因此,该协定一经签署,三国领导人随即同意正式启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到目前为止,已经展开了四轮谈判。首轮谈判确定了三方谈判的基本原则和方针;第二轮谈判商讨了谈判范围和商品准入方式;第三轮谈判则就商品领域的基本方针进行了讨论;第四轮谈判围绕着关税进行了讨论。由于受政治因素的影响,三方自贸区谈判进展缓慢。投资协定的正式生效,体现了中日韩三国深化经贸领域合作的强烈意愿,无疑将进一步助推FTA谈判。可以说,中日韩投资协定在中日韩三国经贸合作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开启了中日韩经贸合作的新篇章,为中日韩FTA进入实质性谈判奠定了基础,有力地推进了东亚地区的经贸一体化的进程。
其次,协定生效后,将促进日中韩三国间的投资,进一步密切三国间的经济关系。相比于以前的中日韩三国之间的双边投资协定,本次协定的保护程度更高,将从制度层面为投资者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如此次协议加重了关于知识产权条款的笔墨。这是由于近年来日韩对华投资的知识产权含量日益增加,为使本国知识产权得到更好的保护,日韩两国在谈判中态度坚决,不仅明确了知识产权包含的具体内容,而且将国际条约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纳入协定缔约国的义务范畴,较以前的双边投资协定的内容有所突破。其目的是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有效保护本国核心技术,追求对地区产业分工体系的控制。同时,关于国家-投资者争端解决(ISD)的程序,在现行的中日投资协定中,仅将征用时发生的补偿额度争议作为对象,相比之下,中日韩投资协定中,所有违背协定义务的情况原则上均作为对象。因此,在投资协定生效后,如果产经合作能够进一步按照协议的规定有效推进,中日韩三方的投资关系和规模会进一步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