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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医药广告国外严字当先 日本:“奇葩”规定设诸多禁区【2】

2016年05月09日13:40  来源:人民网-环球时报

求医看病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而网络早已成为很多人咨询信息的主要渠道。在国外,医药宣传推广是什么状态?有哪些模式和规定值得我们借鉴?《环球时报》驻外记者对美日欧多个发达国家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原标题:监管医药广告国外严字当先 日本:“奇葩”规定设诸多禁区

德国:医院不选网络做宣传

在德国的网络搜索市场,谷歌占95%左右的份额。不过,当《环球时报》记者在谷歌搜索引擎上用德文输入“医院”“癌症”“医药公司”等词汇时,却没有出现医院、医药公司相关的广告。据了解,谷歌搜索结果页包含自然搜索结果,以及通常需要付费的广告。那么,德国医院和医药公司为什么不在谷歌上做广告?

“德国早在50多年前就制定了《医疗广告法》,每隔几年进行修订,对医院、药品及医药设备等的广告做出严格规定。”德国洪堡大学医学院医疗政策专家布兰德尔对《环球时报》说,医院广告只能做“形象广告”,只能在报纸、路牌、橱窗、网络等上面出现。但医院通常选择不做网络广告。根据《医疗广告法》,处方药只能在专业药店出售,只可在医学或药物专业杂志上登广告,不可在大众媒体上做。这意味着处方药不能做网络推广。

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有许多规定。比如宣传自己的医疗用品和一般产品不同,必须拿出科学证据证明此产品的健康作用。德国联邦药监局、德国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中心等机构,会定期抽查核实医疗广告中出现的数据。

几年前,德国女演员乌苏拉·卡尔文曾在电视广告中为德国DHU制药公司的非处方药品代言。她赞扬有关药物的良好作用,令该公司的药品大卖,但引起其他公司不满和举报,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中心随后介入调查,将DHU公司告上法庭。该公司违反了“名人不能鼓励消费者购买某种药品”等条款。

保险公司间接设置的障碍也是医院等机构不做网络广告的原因。德国TK医疗保险公司部门主管布罗内尔对《环球时报》表示,医院和公司在搜索网站投入广告不会取得效果。“病人一般不能自主选择医院。病人看病,会先去社区诊所。如果严重,推荐到当地大医院。如果还不行,再推荐到相关领域领先的医院。如果是急诊,病人可自选医院,但这家医院不在保险公司制定的名单上的话,就不能报销医疗费。”

布罗内尔说,在药品上,病人也没有选择权,要由医生开处方。医生开什么药,要看保险公司和卫生部门共同制定的处方药名单。也就是说,医院和制药公司关键要有好的质量,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考核通过。

值得一提的是,据德国《世界报》8日披露,德国各州药店广泛存在利用假处方骗取保险公司资金的现象,眼下各州检察机关正在进行深入调查。据估计,德国此类用药欺诈和腐败每年造成的损失约为6.8亿到27.2亿欧元。这对民众未来的医保会产生间接影响。

德国也有医院排名,最权威的是《焦点》周刊每年推出的“100大最佳医院”。评选人为两万一医生和专家以及20万病人。不过,布兰德尔告诉记者,德国大医院的医疗水平越来越相近。德国卫生部门近年制定“平衡战略”,各大医院进行实时数据库信息、治疗步骤及最新资源共享,护理上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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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责编:张丽娅、陈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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