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16日12:58 来源:新华网日本频道
,老牌保守党自民党“一党独大”,得益于“小选区比例代表并立制”中“小选区”优势的制度保障。 |
(二)“小选区比例代表并立制”事实上是有利于保守派大党的选制
“小选区比例代表并立制”已经影响到日本政党格局的变动,日本各个政党在众议院选举的胜负及存亡也显露出来。尤其是选举制度中的选区划分影响至今。“这里所说的选区划分不仅是区划大小的问题,而是与投票方法相结合的广义选区制的问题。如采取比例代表制则选区的规模大,采取小选区制则选区的规模小,如何划分选区不仅是技术问题,也牵扯到政治问题。因为在日本通常是使选区的划分尽量有利于某特定政党和个人。”(宋长军:《日本国宪法研究》,第186页。)
从实行小选区比例代表并立制以来,日本国会众议院的选举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谋求“保守两党制”构想的过程中,表现出日本政坛“总体保守化”的态势。从选举制度对日本各政党的影响上看,小选区制明显不利于小党的发展,而对选举时人多势众的大党有利。这是由小选区制的特点所决定的,因为小选区最终选出的议员定额是一人,各党均集中支持本党推举的一个候选人,所以一般不存在同一政党内部同室操戈,可实现“以政党为本位”的选举,对于消除派系矛盾实现“举党一致”的选举有利,也有利于促进政权交替。但与此同时,各党之间的竞争与较量将十分激烈。如果有较多小党参加竞选,小政党的候选人难以当选。
为了弥补小选区制利于大党不利于小党的发展的不足,辅以“比例代表制”体现民主、公平与公正。比例代表制的特点是选民对政党投票,按各政党得票比例分配议席,有利于组织严密的政党和少数派政党参政,可以反映少数选民的民意。这种制度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选民对各个政党及其政策的支持程度,可以全面反映民意,也可实现“以政党为本位”的选举。但是,日本现行的小选区比例代表并立制的本质也是小选区制,因为小选区部分占五分之三,即在众议院法定议员总数475人中占了295人,所以小选区制的特征极为明显。客观上小选区制也完全实现了老牌保守政党自民党占统治地位的效果。另外,比例代表部分的180人被11个选区所分割,比例代表制的特征被淡化,社民党和共产党的议席相对下降,丧失了比例代表制的意义。同时,因为重复候选人制度等因素的制约,所谓小选区比例代表并立制就成为以小选区为核心的制度。
整体上来说,“小选区比例代表并立制”对大党有利,而小党单独推荐的候选人难以取胜,政策趋同的政党联合推荐的候选人才有希望当选。因为,小选区比例代表并立制规定,每个小选区只能选出一名众议员,谁得票多谁当选。而在比例代表选区得票不足2%的政党得不到议席。这样就可能导致影响力小的小党被挤出国会。要在小选区与大党候选人抗衡,各小党之间只有不断调整关系,联合组建新的大党共同推举候选人,才能不被挤出国会,这时各党之间政策趋同就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加之在选民投票方式上采取就候选人及其所属政党各投一票的“两票制”,议员候选人不仅代表本人还代表自己所属政党,使个人形象和政党政策主张都变得十分重要。
(三)现行选举制度导致革新政党丧失对自民党保守主义政策的牵制力
长期以来,自民党执着于导入小选区制或小选区比例代表并立制,其目的是想以此维持稳定的长期执政地位,这是可以理解的政党政治的本质。历史事实证明,“小选区比例代表并立制”确立后,日本政党格局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譬如,社会党为了进入联合政府和获得执政地位,不惜分裂并放弃原有的革新主义政策;新生党、民社党、日本新党与自由党等联合组建新进党,共同推举候选人,在小选区与自民党候选人相抗衡。这样一来,保守的自民党面对的主要对手已经不再是社会党、共产党等原革新势力了,而是政策趋同于自民党的新保守主义政党。正如小泽一郎曾指出的那样:“社会主义幻想破灭的今日,在英国,工党获得政权的可能性也已经没有了。但是,改革选举制度本身是目的吗?”言下之意,是日本社会党及共产党等革新政党已无存在的必要,而应该通过“小选区比例代表并立制”确立日本保守势力期待的“两大保守政党体制”。
正因为日本众议院的选举制度一方面以小选区为中心,另一方面在比例区的划分上也采用片区制,无论哪个方面都更有利于大政党。老牌保守的自民党的“一党独大”也就势在必然。正是小选区比例代表并立制确立,使原来的革新政党社会党逐渐走向衰落和分裂,变为一个在议会中无足轻重的小党;而保守的自民党却得益于选举制度的改变,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保守回归”;从保守的自民党中裂变出来的新保守政党,也因保守主义政策理念的共同性而走向议会内外新的保守派大合流,而保守势力在国会上的政治右倾化“共识”,又成为保守主义政策得以通过的制度性保证。事实证明,小选区比例代表并立制的实行,使得日本政坛从制度上走向“总体保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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