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24日08:18 来源:北京商报
日本日前与蒙古国就经济合作协定(EPA)达成一致,该协定将成为继本月初的日澳EPA之后,日本所达成的第15份EPA协定。在WTO和以美国为主导的TPP之外,以贸易立国的日本以EPA为特色,寻求开辟一条日本式的经济扩张之路。 |
日本日前与蒙古国就经济合作协定(EPA)达成一致,该协定将成为继本月初的日澳EPA之后,日本所达成的第15份EPA协定。在WTO和以美国为主导的TPP之外,以贸易立国的日本以EPA为特色,寻求开辟一条日本式的经济扩张之路。
日本的“第三条路线”
日本外务省官网公布的信息显示,日本已经与14个经济体签订了EPA协定,其中包括东盟、印度和澳大利亚,目前正在谈判中的有9个经济体,其中包括中国、美国以及欧盟。除了巴西和俄罗斯之外,日本EPA谈判对象已经囊括全球的主要经济体。
值得注意的是,EPA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双边贸易谈判中的先驱。早在世纪之交,日本便确定了推进FTA/EPA谈判的战略,其后,FTA的提法逐渐被EPA取代。
根据日本外务省经济局的官方解释,EPA的自由化范围除了传统的货物贸易自由化之外,还包括了投资规则、服务贸易自由化、人员流动、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完善商业环境等广泛内容。
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博士后王金波认为,与TPP的高标准和宽覆盖相比,日本EPA的框架内容更具包容性和渐进性,不仅允许设立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大部分EPA都含有经济技术合作或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等条款,符合东亚发展现状和特点。
从东南亚到全世界
不过,EPA在提出后进展却并不大。在国际贸易谈判呈现出你追我赶的竞争态势之时,尤其是2007年韩美FTA达成后,时任外务大臣麻生太郎提出《关于EPA谈判工程表》,建议加快日韩EPA谈判,并启动与美国和欧盟的EPA谈判。据记者统计,在安倍晋三一年的任期内,日本与东盟等四个经济体就EPA谈判达成一致,与三个经济体签订了EPA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