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0日13:09 来源:新华网日本频道
20世纪中后期愈演愈烈的日美贸易摩擦相比,中美贸易摩擦在经贸政策、进出口市场、汇率变动等方面存在一些相似之处,但在所处的时代环境、美国在摩擦中的表现及应对措施等方面又存在一些不同之处。中国需要以更加灵活多样的策略应对今后将会继续增多的摩擦。 |
在外汇储备增加、企业实力增强的背景下,中国政府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鼓励本国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和利用国外资源。2002~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以年均50%的增幅快速发展,2010年中国对美直接投资额为13亿美元,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中占1.9%。2012年,中国对美直接投资增至40.5亿美元,同比增长123.5%,美国成为中国最主要的对外直接投资对象国。但是,中国对美直接投资在整个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中所占比重仍不到5%,与20世纪80年代的日本对美直接投资水平相比,差距较大。
(四)摩擦对美国企业的波及面较以往增大
二战后,日本长期奉行的“经济民族主义”思想、对外贸易“奖出限入”的做法以及企业间相互持股、主银行制、国内复杂的流通体系、缺乏流动性的劳动力市场等因素,阻碍了外国对日直接投资。到1989年度,外国对日直接投资额仅为28.6亿美元,不到日本对外直接投资额的1/24,这在主要发达国家中属于最低水平。由于投资与贸易之间存在关联性,日本引进的外资较少,日美间的贸易摩擦对美国等外国企业的影响相应较小。
中国则不同。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国内资金短缺,中国政府一直强调“招商引资”,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以后才提出让有条件的国内企业“走出去”。政府的政策导向促进了中国积极吸引外资,并已成为全球重要的引资大国。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外资企业长期占有半壁江山。在中国对美出口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是在华美资企业的内部关联贸易。通常情况下,在华美资企业出口商品的核心技术掌握在美方手中,它们从出口中获取的利益更高。目前许多跨国企业都将中国作为海外生产加工基地,产品一部分被返销国内。在这种情况下,中美贸易摩擦所影响的不仅仅是中国企业,还会波及美国等的在华投资企业,也会给美方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五)诉诸多边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案件明显增多
20世纪中后期的日美贸易摩擦虽然不断演化和升级,但双方很少通过国际性贸易组织——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来解决。截至1988年,日本正式诉讼于GATT的案件仅为4件,而遭到GATT起诉的案件到1986年为止共11件。
与当年的日本相比,现在中国所处的国内外环境已发生巨大变化,美国对中国施压的效果不及当年。加之WTO在1995年取代GATT后,其功能得到充实和完善。WTO以GATT第22条、第23条为核心,由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件来规范贸易争端,并对每个程序规定时限,提高了争端解决效率,加强了裁决的执行力和监督力。于是,中美贸易摩擦诉诸WTO多边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案件不断增多,多数案件以和解、中方改进的方式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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