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16日08:10 来源:中国青年报
日本对二战的态度,很像德国二战前对一战的态度,即胜者为王败者寇,一切问题的根源都是因为战败了。这种历史观所引导的方向,可能就是通过战争来改变一切。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做法和理由,也很像希特勒在1935年以法国修改兵役法为借口,撕毁《凡尔赛和约》对德国国防军人数的限制,从而迈出了修改一战之后国际秩序的重要一步。 |
再次,德国对二战罪行的认罪和反思并没有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落实到行动中。通过教育、立法、宣传在整个社会营造起一种毋忘历史和对纳粹零容忍的文化氛围。
德国重视通过教育让下一代正确认识纳粹德国在二战期间所犯的罪行,因此,各州都在教学大纲中规定必须要在历史课(有时也包括德语课和宗教/伦理课)上向学生讲授“纳粹和种族大屠杀”的内容,并且注重与参观集中营、纪念馆,与那个时代的见证人对话等课外活动相结合。在巴登-符腾堡州的文理中学,10年级历史课上用于这个专题的课时大约为24学时。因此,没有任何一名学生可以在毕业离校时不了解这段德国历史。此外,德国还十分重视在中小学开展国际理解教育,让学生学会与其他国家的人和平共处。为此,德国还与法国、波兰等邻国合编历史教科书。
在德国,公开发表支持或否认纳粹罪行的言论是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德国《刑法》第130条第三款规定:以扰乱公共安宁的方式,公开地或在集会中,对纳粹分子执政期间实施的《违反国际法之罪名法典》第6条第1款所述的犯罪行为予以赞同、否认或粉饰的,处5年以下监禁或罚金。第四款规定:以扰乱公共安宁的方式,公开地或者在集会中,对纳粹党执政期间的暴行与专政予以赞同、否认或为其辩护,并因此侵犯受害者尊严的,处以3年以下监禁或罚金。1994年,德国联邦议院通过的《反纳粹与反刑事罪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宣传纳粹思想,禁止使用纳粹标志。
德国政府和非政府机构还利用多种机会提醒国人勿忘纳粹罪行。在柏林市中心勃兰登堡门附近,人们可以看到规模庞大的欧洲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林;在德国750多个城市和乡镇,人们走在街上时会看到一种被称作“绊脚石”的铜砖,上面雕刻着纳粹政权受害者的名字;德国电视台经常播放二战纪录片;博物馆也经常推出各种反思二战的主题展览。此外,德国国家领导人每年都会出席重要的战争纪念日活动,出国访问时也总会选择重要的纪念地点对受害者进行悼念、对历史进行反思。
正如德国前总理施罗德所说:“对纳粹主义及其发动的战争、种族屠杀和其它暴行的记忆,已经成为我们民族自身认同的一个组成部分。”虽然德国近年来新纳粹势力有所抬头,但每次新纳粹游行,人们都会同时看到有更大规模的反纳粹游行队伍,让这些新纳粹分子显得如跳梁小丑,不足为虑。
反观日本,内阁首相带头参拜靖国神社,在职高官公开发表否认或美化侵略战争的言论,为军国主义招魂,篡改历史教科书,不让下一代正确了解历史真相,怎能不引起邻国的反感和担忧呢!
最后,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失败,德国认识到要想发展和复兴,必须要与欧洲各国睦邻友好。因此,德国将“做一个好的欧洲人”、重返国际社会作为战后外交政策的重点。政府领导人在战后积极修补与邻国的关系,第一步就是积极进行战争赔款。德国先后向英国、美国、苏联、法国、以色利以及波兰、原捷克斯洛伐克等国家和受害者进行了巨额赔偿和补偿。直到今天,联邦政府仍然每年支付着各类赔偿和补偿(2009年为6.19亿欧元,2010年为6亿欧元)。纳粹政权的受害者或受害者子女每月可以从德国政府那里拿到大约839欧元的生活损害抚恤金/584欧元的补偿金,直到其去世为止。此外,那些当年曾使用过强制劳工的德国公司(如大众、奔驰等)也在向受害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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